他带领的法警队连年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司法警察工作先进集体”;他带领的法警队多年来无无故请假、旷工缺勤、警车借与他人用等违规违纪事件,全队没有发现不廉洁事件的发生;他个人先后多次被市政法委、县委、县政府评为“政法工作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被市中院记个人“三等功”。他是中牟法院法警队队长张国强。
用制度说话 打造一流法警队伍
法警大队是法院最大的部门,目前干警人数近30人,管理好这支队伍尤为重要,因此,张国强同志在2009年出任法警大队大队长的职位后认识到,针对人员众多的法警大队必须敢管敢抓,狠抓队伍建设,严格落实制度,先后制定完善了《法警队长职责》、《法警队政委职责》、《副大队长职责》、《中队长职责》、装备管理规定、驻警一日生活等制度,实现了派警、用警制度化、规范化。
稳妥处置偶发突发事件
在参与处置突发事件等各项重要、重大任务中,法警大队作为一支重要的警察力量,是法院的重要法宝,理所当然要担当起维稳工作的重任,多年来,张国强带领该大队多次成功参与处置突发事件:如大孟镇彦岗村村民王某等人抗法冲突事件;万滩镇安庄李某等人围堵法院工作人员、警车事件等等。每次参加行动时,他本人都能组织大队干警按时间要求快速集结,快速出动,在行动中听从指挥,服从命令,充分发挥英勇顽强,不怕苦不怕累不怕死的精神,为每次任务的完成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为确保审判活动顺利进行,张国强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在提押看管人犯,警卫法庭,机关安全保卫等职务活动中,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和强烈的责任心,坚决做到提押“严手续”,押解“严监视”,庭审“严纪律”,羁押“严看守”,警卫“严安检”,亲自制定庭审应急预案,周密部署,妥善安排,遇到重大庭审活动,积极向主管院长汇报,并亲自带队押解、值庭,做到善始善终,确保万无一失。认真的落实“双重领导,编队管理”体制,全力支持中院、高院的调警,几年来协助中院、高院开庭、执行死刑等各项工作任务都能出色完成。
张国强有着一个“平常心”,他常说:“作为大队领导,首先要摆正位置,把自己当成一名普普通通的干警,关心干警,理解干警,然后才是管理干警。”
全心全力投入执行案件
中牟法院的法警除了日常值庭、押解、看管、安检等工作外,还有一项重要工作就是执行案件。两年来,在张国强的带领下,法警大队积极参与执行工作,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580件,执结1476件,结案标的额达3000多万元,强制拍卖土地、房屋、车辆等财产价值336万余元,有力地制裁和震慑了拒不执行和妨碍执行的违法犯罪行为,促使一大批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了法律义务,维护了司法权威,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与其空谈 不如实干
闲暇之余,张国强就拿起书本认真钻研法警业务,苦练法警技能,坚持刻苦训练,持之以恒,为的是在工作中能拉得出、跑得过、打得赢。不管是司法警察业务技能“三大能手”竞赛活动还是每年的年度考核,张国强总能精心组织,亲自指挥,全心教学,既是指挥员又是教练员,从口令到动作,都能尽到最好。队里的法警对他无不心服口服,常说他既是良师又是益友。
生活中的张国强还是个好丈夫好父亲,平时工作忙没时间陪孩子学习,但是孩子每周一次的钢琴课,他在忙也会抽出时间陪孩子学习,他用爱滋润孩子的心灵。
在最高法院王胜俊院长及中央七部委到中牟县法院调查研究活动中,对法警大队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充分的肯定。张国强在平凡的岗位上辛勤的工作着,一直保持着对工作的无限热情,无论风吹雨打,都保持着对工作的执着热爱,默默奉献自己的青春和汗水,用自己的不懈努力投身于值庭、押解、看管、安检、执行等各项工作任务中,将自己的青春和热血倾注在人民法院事业上,为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务工作散发出自己的光和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