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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总工会为巩义法院颁发“全国工会优秀职工书屋”荣誉证书

  发布时间:2011-12-13 16:53:34




    日前,从巩义市总工会传来喜讯,巩义市人民法院职工书屋被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工会优秀职工书屋”荣誉称号,成为河南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

    12月13日上午,巩义法院隆重举行“全国工会优秀职工书屋”颁证仪式,省高院、省总工会及郑州中院的相关领导、巩义市总工会党组书记范志武、巩义法院院长王季出席仪式。省总工会宣教部袁超部长为获得“全国工会优秀职工书屋”的巩义市人民法院颁证。

    全国总工会实施的“职工书屋”建设,是全国工会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加强职工思想道德建设,深化“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实施职工素质工程的重要举措。

    自2008年创建以来,巩义市人民法院致力满足干警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按照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职工书屋建设要求,开设了党员图书室、在河洛法官大讲坛设置了法官书柜,购置社会、文学等不同类别的书籍,在清风茶社设立廉政书柜,收藏党风廉政建设书籍近百册,着力加强“职工书屋”建设。该院不仅有法官办案需要的法律书籍,还有诸如《史记》、《红与黑》、《红楼梦》等文史类名著。“职工书屋”实行开放式管理,并配备三台电脑,干警既可自行在书架上查找需借阅的图书、还可以通过互联网浏览查阅。

    据悉,市人民法院图书量现已达到3500余册,“职工书屋”不仅是广大干警业余放松精神、学习充电的常去之地,而且已成为巩义法院建设学习型机关、打造书香法院等活动中的一项重要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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