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发送短信敲诈老板钱财,却因为一时疏忽,用自己工作的手机号发了一条短信,最终老板在员工通讯录上发现竟是自己员工所为。
吴先生是郑州某餐饮公司的老板,去年六月份其公司在经七路的饭店外墙玻璃经常被人打碎,之后不久吴先生的手机上便收到几条陌生短信,发信人称清楚饭店玻璃被砸的事,要求吴先生给指定的银行卡的账户上汇款一万五千元,不然后果自负。
收到敲诈短信后,为了拖住对方,吴先生与对方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之后对方又用另外一个手机号发来短信,让吴先生往指定的银行卡上打入一万块钱,以后绝不找其麻烦。
通过一番的短信交流,吴先生发现对方对自己的情况很了解,经过分析,吴先生认为应该是自己身边人所为,于是吴先生便拿出公司的员工通讯录进行查对,意外的是,吴先生在通讯录上发现了最后一条短信的手机号码,发送短信的原来是自己的员工高某。
于是吴先生就带人找到高某,并将其扭送到公安机关。
原来,高某是通过吴先生老家的熟人介绍进入其公司工作的,吴先生平时对他还特别照顾,由于没有钱,高某便想到通过短信敲诈自己的老板,而对于吴先生公司的饭店玻璃被砸的事,高某称自己也不知道何人所为。
高某称,为了发短信敲诈,自己重新办理了一个手机号码,但是由于疏忽,用自己原来的手机号发送了一条短信,最终才导致漏了陷。
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高某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于是依法判处高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