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由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新生、北京大学法学院比较法研究所所长、教授张骐作序的《基层司法-在探索、实践与争鸣之间》一书,由清华大学出版社出版发行。该书作者李广湖曾任郑州市矿区人民法院和中原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郑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现任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作者在法院工作20多年,任基层法院院长10多年,在全国法院率先推出并实施“先例判决制度”, “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 “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等十多项改革创新举措,引起了国内外法学理论界和法学实务界的广泛关注。有的创新举措引起党中央、全国人大和最高法院的关注,有的创新举措后来被全国人大立法,有的创新举措在全国法院推广。作者曾应清华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邀请做司法改革专题演讲。2006年北京大学法学硕士入学考试试题让考生根据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实行先例判决制度改革,结合法理学,来分析自己看法。
正如王新生院长在序言中所说,作者在郑州市中原区法院任院长期间,率先在全国实行了先例判决制度,在法学界掀起了“先例”与成文法制度、现实与理性的大讨论,尽管有的改革创新当初颇有争议,但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步被立法采用或全国法院推广:为解决群众“告状难”, 在全国法院率先建立了便民诉讼快捷绿色通道,在法院和人民群众之间铺设了一条畅通无阻的诉讼之路;为解决执行难问题,在全国法院最早推出“公告限制恶意赖债者高消费”的执行举措,开辟了法院执行工作的新天地;为解决“陪而不审”和弥补审判人员专业知识不足问题,在全国法院率先推出的请专家陪审,让专家坐上陪审席;为增强审判工作透明度,在全国基层法院建立了首家互联网站;为方便群众诉讼率先推出的口头立案、上门立案、传真立案、邮件立案制度;为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成立咨询小组,专题研讨法官职业化建设中的各种问题;为提醒当事人申请执行期限和诉讼风险推出的“法官寄语”;为展示法院形象提高裁判文书质量推出的裁判文书改革;为维护基层组织稳定建立的人民调解指导员制度;为守护法院“脸面”、打造精品裁判文书推出的消除裁判文书“校对章”;为解决领导整日忙于日常事务问题推出的新型法院管理模式等举措在全国法院均创领先,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焦点访谈》等栏目及《法制日报》、《南方周末》、《人民法院报》、《了望》、《半月谈》、《中国青年报》、《光明日报》、《工人日报》等近百家媒体先后对作者的改革创新举措作了作了专题报道。
作者是位学者型院长,对于工作,他兢兢业业,勤勤勉勉;对待学问,他深研细究,乐此不疲。在繁忙的工作之余,他抽出时间从事法学实务和理论的研究,而且著述颇丰,且大部分观点或建议被立法采用或全国法院推广: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立法建议被立法采纳,2004年8月9日全国人大颁布了《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2007年10月28日全国人大将公告限制恶意赖债者高消费被写进了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2010年5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又专门出台了《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先例判决制度”被最高法院借鉴,于2010年11月日发布了《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立法完善的建议被2009年2月28日全国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采用。
《基层司法:在探索、实践与争鸣之间》共包括六部分内容:先例判决,审判改革,直击执行,立法建议,建构和谐,法医随笔。全书主要讲述了中国现行司法制度.尤其是基层司法面临的问题和改革的尝试。
本书是作者从事政法工作20多年勇于实践,大胆创新的真实写照,在当时背景下注重实践性、学术性、理论性、前沿性法学学术研究成果。正如张骐教授在序言中所说:把最后一行文字读完,合上电脑。窗外,飘舞的黄叶向人诉说着阵阵寒意,北京已值初冬时节。但此刻的我,心中却涌起一股春天的暖意。这本出自一位基层法院院长之手的著作,让我看到了中国法治的春天正在不知不觉间,悄悄来临了。
张骐教授在序言中说:作为一名法学研究工作者,每天与浩如烟海的法律书籍打交道,沉浸在各种各样的法律学说的海洋中,而今天读到的这本书却给我带来了一丝意想不到的惊喜,犹如万绿丛中之那点出众的红色。它带给我的是一个完全迥异的视角,一个焕然一新的角度。做学问,搞研究,除了严谨的治学态度外,贵在研究范式之创新独特,重在研究视角之别具一格,看人所之不能看,而后发人所之不能发之真知灼见。而此书给我之震撼就在于它给我展示了一种最贴近司法实践的活生生的现实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