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法官业绩进行科学的考评,是加快法官职业化的有效手段,是建立现代法官制度,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础性工作。今年来,郑州市二七区法院大胆改革创新,坚持把绩效考核作为工作的推进剂,切实用绩效考核推进工作,开创了各项工作新局面。
一、抓好“三个”公开,搭建绩效考核平台
二七法院领导班子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用人观,明确了以绩效考核为抓手的工作思路,研究制定了《2011年度绩效考核奖惩办法》,配套出台了《2011年绩效考核奖惩办法实施细则》,使考核标准更加清晰、考核目标更加明确、考核操作更加简便、考核的导向作用更强。在具体操作中,抓好三个公开:一是抓好考核范围公开。将该院各项工作、全部工作人员(含法官、法警、书记员、工作人员、人民陪审员、招聘人员)均纳入绩效考核范围,确保考核无盲点、全覆盖。二是抓好考核标准公开。该院将提高办案质量作为绩效考核的主要出发点,针对岗位,分工、性质特点,分别对法官交卷数、“六无”情况、调解、撤诉、案结事了情况和干警队伍建设、组织纪律、工作作风、行政管理、宣传调研信息工作及奖惩情况等依次进行量化考核。三是抓好结果运用公开。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强化绩效考核结果在干部提拔选任中的运用,切实树立“干事有地位、干好有作为”的正确导向。
二、创设“六无”目标,找准绩效考核重点
针对一些案件质量和效率不高、涉诉涉执信访工作突出问题,二七法院创新提出“六无”工作目标,即法院的审执案件要达到“无发还重审、无改判、无当事人上访、无超审限、无违法违纪、无新闻媒体负面报道”。一是明确案件质量标准。要求案件承办人以“六无”为办案目标,认真办理每一起案件,对办案数多、质效高、达到“六无”标准案件比高的办案人员进行奖励。二是细化考核规定,对审判部门、执行部门的人员严格按照“六无”案件标准,进行绩效考核。合议庭每办理一个案件,达到“六无”案件标准,对部门及个人绩效成绩分别加相应分值和奖励;对出现上述六种情形之一的案件,对部门及个人绩效成绩分别扣分和处罚,责令承办人限期整改到位。三是严格奖励制度。改变以往平衡、照顾的评先标准,严格按照绩效考评成绩评先,注重多方面进行激励和鼓励。
三、评选“十佳”干警,树立绩效考核标杆
二七法院严格按照各部门绩效考核结果在全院系统中评选出“十佳”干警。在符合上级部门规定的干部职级晋升条件前提下,对评选出科员级“十佳”干警,上报区委组织部门建议解决其副科级职级;对评选出副科级“十佳”干警,建议解决其正科级职级。同时,建议区政府为“十佳”干警记个人三等功,并在年度绩效考核中,优先确定为优秀等次;对“十佳”干警的先进事迹,在主流媒体上进行弘扬宣传。组织“十佳”干警到外地法院参观学习、度假、疗养等。对达不到称职以上等次的法官进行离岗培训,培训结束经组织考察合格后回到审判岗位,对连续两次达不到称职以上等次的法官调离审判岗位。通过一系列的激励措施,在法院营造了“重政绩、重人品、重作风”的良好导向,充分调动广大法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四、注重工作实效,实现整体工作跃升
全新的绩效考核,为提升法院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全市法院2011年前三季度绩效考核中,二七法院整体工作名列13个基层法院第三名。一是案件质量得以大幅度提高。由于加大了对“六无”的奖惩力度,充分调动了大家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不少干警自觉学习提高素质,自费购买学习书籍,积极参加各类学习和培训,积极撰写各类业务论文,在全院形成了浓厚的学习氛围,使全院干警的业务素质得以提升,办案质量也有了较大提高。二是新增信访案件大幅度减少。实施绩效考核以来,法院未发生一起因审判作风不严谨、沟通不畅、判后答疑不到位、案件审理不公正、不廉洁、不高效等使当事人产生不满而引发的新增信访案件。三是群众满意度不断上升。由于加大绩效考核工作力度,各项工作呈现新面貌、新气象。二七法院以实际行动赢得了群众的肯定和好评。在全区人大组织的人民满意公仆单位的评选中,法院从30多个候选单位中脱颖而出,被授予“人民满意公仆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