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曾因在郑州市法院系统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率先实施数字化监控设备和庭审设备、率先在人民法庭实施远程电子立案和电子签章等现代化办公设施、率先在每位法官办公室悬挂含义深刻亲情寄语的巩义市人民法院,推行的一系列新尝试、新探索,显现出旺盛的生命力,成为推动全院科学发展的有力力量。该院竹林中心法庭建庭13年未发生涉诉信访案件,创造出“零信访”的神奇,吸引着法院同行的关注的目光。
站在社会矛盾的风口浪尖,处于化解纠纷的前沿阵地,人民法庭所面临的涉诉信访压力常常让人喘不过气来。然而,就是在这种情况下, 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竹林中心法庭却做到了建庭13年未发生涉诉信访案件!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有力维护了和谐与稳定。
是什么妙方,让竹林法庭创造出“零信访”的神奇?他们是怎么做到的呢? 又有什么秘诀呢?
融情于法 情法相济 用人文关怀赢得群众信任
“上访者也是有血有肉的普通人,如果执法干警没有对人民群众的满怀深情,就不可能与上访人产生共鸣,不可能衷心为上访者排忧解难,更不可能使上访者息诉罢访” ,巩义市人民法院院长王季说。
巩义市竹林镇下辖4个村、3个居委会,1500口人,综合实力在河南省名列前茅,竹林中心法庭成立于1998年。多年来,竹林中心法庭广大干警正是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执法,本着对群众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办案,做到思想上尊重当事人、感情上贴近当事人、行动上为了当事人,因而赢得了群众的广泛认同和拥护。
在竹林镇的每个村支部、居委会都悬挂有法官联络牌,联络牌上详细写明了法官的姓名、联系方式、投诉电话等。群众在生活中遇到纠纷、遇到法律问题随时可以联系法庭的法官,这一便民的服务措施,赢得了广大老百姓的支持。
一次竹林中心法庭庭长张云鹏得知辖区内某食品有限公司和竹林镇某村民因加围高墙施工问题发生纠纷,便立即驱车赶往现场。到现场后得知矛盾的起因是由于公司将围墙进行加高,某村民怕影响自家坟地的风水而阻挡施工。得知矛盾的起因后,法庭人员立即介入纠纷,讲法析理做双方的工作。当时村民情绪比较激动,在稳住村民进行调解的同时,得知村民还未吃早饭,法庭立刻让人给村民送来豆浆,油条,提出先吃饭,再说事,慢慢来,不要急,稳定了群众情绪。村民被法官们的真情及诚恳态度所打动,态度立刻缓和起来,于是法官们趁热打铁给村民释法析理,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使事态得以稳定,并将矛盾成功化解。这样的事还有很多,正是竹林法庭一线法官们坚持能动司法的理念,坚持零距离服务群众,坚持与群众交心,才会换来这来之不易的成绩。
规范管理 加强监督 让审判权在阳光下运行
规范审判行为、提高审判质量是减少和预防涉诉信访的有力之举,更是推进司法公正、提高社会公信力的治本之策。规范管理,加强监督,用公平公正赢得群众信服,让审判权在阳光下运行正是竹林中心法庭做好涉诉信访工作的有力保证。
竹林中心法庭设立了“五个严禁”公示栏、举报箱和胸卡,在办公室门口张贴廉政警示标语,在法官办公室悬挂庭长特别提示及法官廉政亲情寄语。将各项制度落实到纸面上既能随时提醒干警遵纪守法,也使其作为抵御“说情风”的“护身符”,提高了公众对“五个严禁”的知晓率,方便社会监督。
竹林中心法庭建立了法官执法档案。实现“一庭多档、一人一档、一案一卡”,采取“月通报、季张榜、年综合”的形式,对审判法官及其辅助人员德、能、勤、绩、廉五方面进行全面的监督和考核;建立了案件信息电话监督平台。从立案到结案一律进入流程管理,方便了纪检监察和审监人员检查与监督,提高案件审理的透明度。
竹林中心法庭为了把办案的每一个环节都置于当事人的监督之下,竹林中心法庭全面推行“案件监督卡”制度,由当事人对办案法官是否遵守廉政纪律、职业道德和审判作风等情况进行评价。监督卡上设置“立案环节是否遵守法律规定”、“是否有乱收费现象”、“是否依法回避”、“当事人人权是否受到侵犯”等问题,让当事人双方填写对审理案件法官的工作作风、遵守纪律等方面的不足及建议。结案后由案件当事人对监督卡上的内容进行填写并装入卷宗,再由专门的评卷机构进行评查,畅通了民意沟通渠道,拉近了法庭和群众的距离,获得了当事人的普遍赞誉。
普法宣传 消除矛盾 将矛盾隐患化解在萌芽
竹林中心法庭在开通热线电话,定期下访,上门回访等渠道,千方百计畅通信访渠道,让群众有地方诉苦的同时,坚持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使辖区居民学法用法渐成风尚,农民守法、维权意识逐步提高。
为了丰富法制宣传内容,竹林中心法庭法官定期到辖区居委会就日常生活中经常遇到的婚姻关系、家庭财产、子女抚养等方面的法律问题做耐心细致地讲解,就如何维护居民自身合法权益进行深入宣传,帮助他们理智地处理家庭矛盾,在遇到相关问题时,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能否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反映出基层法院干警对党的事业是否高度负责,反映出基层法院干警对人民群众是否有深厚感情,反映出基层法院干警是否具备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竹林中心法庭邀请各居委会、村委会成员旁听庭审、参加法庭工作座谈以及参加诉调衔接培训等活动。同时建立了法官联系村居机制,通过法官分片挂点的形式,将司法确认和调解工作前移至各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努力将村居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
在此基础上,竹林中心法庭要求承办法官在宣判后有义务解答当事人的疑问,必要时庭长出面解答当事人的疑虑。通过判后答疑,让当事人相信法庭的判决是公正的,促使败诉方主动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也防止了当事人因对法律文书的误解而上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