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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门口蹲点守候 尾随储户盗窃钱物

  发布时间:2011-12-05 14:18:25


    开车守候在银行门口,看到储户从银行取钱后驾车离去,便一路跟踪并伺机砸车窗盗窃钱财。2011年12月5日,河南省登封市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王玉杰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家住登封市偏僻山区的王玉杰,由于家庭经济出现拮据,便产生盗窃钱财改变现状的念头。经过多方“侦察”,他发现大多数到银行取钱的储户均为独身,便决定从这方面入手。经过与朋友张强(在逃)预谋,2011年4月19日下午,王玉杰伙同张强驾驶一辆无牌照面包车,来到登封市区一家银行门口“蹲点守候”。当两人亲眼看到储户赵某从银行取了一大笔钱驾车离去后,便尾随其至少林寺景区一停车场内,趁赵某下车去办事车内无人之际,用铁棍将其轿车副驾驶位置的窗户玻璃砸烂,盗走现金7万元后,驾车仓皇逃匿。2011年5月16日,王玉杰被登封市公安局民警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玉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但鉴于其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故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法官提醒:年关将至,随着人们存取款的增多,不法分子尾随取款人实施抢劫、抢夺、盗窃的犯罪行为时有发生。提醒取款人到银行取款时,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注意在身边活动的陌生人,取款后不要把大额现金放在车上,以免造成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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