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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法院:“诉前调解”快捷高效 便民利民减少诉累

  发布时间:2011-12-01 15:48:29


    “诉前调解就是好,不但一天就解决了我拖了这么长时间都没解决的问题,而且还让我节省了诉讼费。”西村的张某握住巩义市驻法院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吕爱云的手激动地说。

    家住西村镇的张某与被告李某是一对儿女亲家,几年前一起对李某原来的住房进行翻新扩建,后双方发生矛盾。2010年6月20日双方在西村镇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达成协议,张某和李某双方各得一半房屋,考虑到张某在建房过程中出资多于李某,由李某一次性补助张某人民币1万元,后因李某未能按约履行,张某诉至法院。巩义法院承接本案后,考虑到矛盾症结所在,希望双方还是能通过调解来处理此事。于是调解员吕爱云就耐心的从法律关系、邻里关系、亲情关系等多个角度对当事人进行劝导,使当事人认识到自己存在的不足。最后,李某承认仍按约给付张某1万元,并当即履行;张某主动放弃利息请求并负担诉讼费用,使这起纠纷得到化解,促进了家庭和社会的和谐。

    去年11月份,巩义法院正式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法院调解室,主要负责对离婚、抚养、赡养、扶养等婚姻家庭类纠纷、相邻关系纠纷及其他适用于人民调解的民事纠纷、其他纠纷,在当事人自愿选择适用的基础上,经人民法院委托,转入人民调解程序先行调处。目前,已接受并成功进行诉前、诉中调解近50起,做到了案结事了,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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