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狠抓基层廉政建设。每年年初,王新生院长同基层法院院长签订“一岗双责”责任书,定期与基层法院院长就廉政建设进行个别谈话。纪检组长闫金丽定期到基层法院讲反腐倡廉专题教育课。扩建全市法院的廉政教育视频会议室,实现廉政教育全覆盖,保证全体干警第一时间接受廉政教育。基层法院开展的廉政谈话教育,中院派人参加。每半年选定3—4个基层法院,在全市法院院长工作汇报会上就本院的全面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述职述廉。
二是实行划片管理。将基层法院划分为三个管理片区,以绩效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单项考核内容为抓手,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推进会,将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
三是“一对一”帮助。中院领导班子一个成员联系一个基层法院,对基层法院领导班子的领导能力建设进行“一对一”的帮助指导,每季度至少到联系点调研、现场办公一次,及时帮助基层法院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四是列席基层民主生活会。每半年中院党组由院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列席基层法院党组民主生活会,帮助基层法院领导班子查找存在的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
五是开展司法巡查。成立两个司法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基层法院进行巡查,全面加强对基层法院领导班子的协管,取得较好的效果。三年来共对11个基层法院进行巡查和回头看。
六是集中培训。在清华大学开办领导干部能力提高培训班,2010年分四期对基层法院领导班子成员轮训一遍,2011年在三次专项活动中,利用双休日时间,对中院各部门负责人和13个基层法院领导班子成员230余人在新郑市、巩义市、二七区进行集中培训。
这些措施的实施极大提高了基层法院领导班子“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能力,提升了审判质效,信访案件数量明显下降。2011年第三季度郑州中院受理群众各类举报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