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29日下午16时,巩义市人民法院的几位青年干警如往常一样利用业余时间在职工书屋内读书学习,这时从市总工会传来喜讯,中华全国总工会已正式授予该书屋为“全国工会优秀职工书屋”。这是自2010年4月被省总工会授予“全省职工书屋示范点”以来该书屋获得的又一重要荣誉称号。
2008年2月,为建设学习型法院,巩义法院正式成立了“职工书屋”。书屋成立以后,负责部门积极征求全院干警的意见,及时购置有益于干警们学习的相关书籍,并号召广大干警捐献个人收藏书籍。在全院干警的支持下,近年来,书屋内的书籍不断增加,内容不断丰富。书香四溢的书屋内,不仅陈列有法官办案需要的法律书籍,还有诸如《史记》、《红与黑》、《红楼梦》等文史类名著。
目前,该书屋不仅是广大干警业余放松精神、学习充电的常去之地,而且已成为巩义法院建设学习型机关、打造书香法院等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