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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法院诉前调解化解矛盾纠纷

  发布时间:2011-11-25 14:27:41



    荥阳市人民法院始终把诉前调解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建立诉前调解、立案调解、审前调解、诉讼调解多元化调解格局,通过诉前调解,使许多社会矛盾和纠纷在第一时间得到化解。截至11月25日,该院诉前调撤率达71.8%以上,其中调解成功791起,撤诉940起。

    针对今年涉诉纠纷增多,该院坚持快调快办,处理上突出“快”字;强化矛盾化解,调解上突出“服”字,综合运用道德、情理等多种手段说服、感化当事人;深化协调对接,工作上突出“省”字,实现省时、省事、省力,提高效率;完善措施方法,服务上突出“便”字,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司法服务的便利。同时,对欲起诉的婚姻家庭纠纷,以及争议不大、冲突较小的纠纷,及时在调解室组织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诉外调解,力争及时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和诉讼之前。图为11月24日下午该院崔庙法庭法官深入田间地头进行审前调解,又成功化解一起邻里间因土地承包产生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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