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22日下午,荥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按照院党组的指示要求,由执行局局长马研辉亲自带队部署,出动二十多名执行干警,执结了一起,案件。同时为保障此次强制执行行动的公开透明,特邀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院监督员和电视台记者全程参与阳光监督。
在全局干警的强大执行攻势下,这起被省市政法委、省高院列为重点督办案件的骨头案件终于被顺利执结。全程见证整个执行过程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院监督员及电视台记者发自肺腑感叹:“都说法院是直面社会矛盾纠纷的一线阵地,犹以执行工作压力大、不好干,今天算是亲眼目睹了。希望以后社会各界在聚焦法院审判的同时,也多理解和支持一下法院的执行工作。”围观的群众也都为此次强制执行活动拍手称快,说“法院是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坚持了正义。希望法院以后多开展这类执行行动,维护好老百姓利益”。该案件的执行实现了情、法、理的完美结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这次强大的执行活动既表现了我局坚决捍卫法律尊严的决心,同时也使围观的群众受到了非常直观的法制教育,使他们认识到依法办事,做一个守法公民的重要性,具有很强的教育意义!
家住豫龙镇某村的蔡某与被告李某相邻而居,俩家共用一条出路,2010年被告李某在扩建后挤占了该条共用通道,并切断了蔡某家的自来水管刀,为此蔡某多次找李某理论此事,希望李某能够排除妨碍,保障自己的正常生活便利,但都被李某蛮横无力拒绝。事后,蔡某也曾找村委会出面协调此事,其间俩家也曾为此大打出手,但终因李某在本村家族大势力大不了了之。因出路受阻吃水又被断,蔡某一家不得不在外租房居住。2011年蔡某将李某告上法庭,该案先后经过了一审二审,被告李某均败诉,此后的申诉亦被驳回。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我院考虑到当事人双方系邻里关系,以后还要常年相处,多次进行调解,但被告坚决不履行生效判决,严重干扰了执行工作的正常开展。
为使该案尽快执结,恢复申请人李某一家的正常生活,荥阳法院执行局做了大量工作,走访该村群众民众,认真调查有关情况,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邀请该村村支书参与调解,但经反复做思想工作劝解无效后,最终决定强制拆开通道维护原告蔡某的合法权益。2011年11月22日,在多次劝解无效的情况下,为尽早恢复原告一家的正常生活,荥阳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马研辉亲自组织部署,执行局一庭庭长宋柏军带领执行局二十多名干警,并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院监督员和电视台记者进行现场指导监督,力促阳光执行。经过近两个半小时的努力,终于拆开了通道,在堵塞通道的砖墙被拆开的一瞬间,现场围观群众无不拍手称快。
(为保护当事人的隐私,文内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