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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中院召开女法官 暨中青年法官学习詹红荔先进事迹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1-11-23 15:25:41



    11月22日,郑州中院召开女法官暨中青年法官学习詹红荔同志先进事迹座谈会。党组书记、院长王新生,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广湖,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高延安,各部门代表及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相关人员出席了会议,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刘淑丽主持会议。

    会上,23个部门的代表分别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向詹红荔同志“学什么、怎么学、怎么做”主题作了发言。大家一致认为詹红荔是当代法官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的杰出代表。她的先进事迹,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很强的示范性和广泛的借鉴意义。学习詹红荔就要学习詹红荔同志牢记宗旨、执法为民的公仆情怀,以人为本、和谐执法的科学理念,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清正廉洁、健康向上的高尚情操。

    李广湖副院长指出一是要有爱心。法官要让群众感受到法律的温情,将办案过程变为“三和”的过程,即说话和气,注重和解,促进和谐的过程。二是要用心。认真只能做对,用心才能做好。法官只有一丝不苟、精益求精的用心办案,才能将案件办好,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目标。三是要有善心。“善良是最好的法律”。每位法官只有善待当事人,认真处理好每个案件,才能使当事人满意。

    王新生院长最后做了重要讲话。他在讲话中指出:一要弄清为什么学。我们法院系统已连续多年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教育活动,现在开展向詹红荔同志学习活动,就说明我们有些干警,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还没有入心入脑,没有内化于心,外践于行,没有变为干警的自觉行动,停留在口头上的多,行动上需要进一步深入。詹红荔是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育下成长起来的优秀典型,能够引导我们在实践中如何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解决思想认识中存在的偏差。二要弄清学什么。学习詹红荔同志就要学习她的“三三九不工作法”,学习她“结案是逗号,事了只是分号,人和才是句号”的理念,坚持“严”与“爱”的统一,严格办案,严格做人,严格做事,同时带着对当事人的深厚感情办案,柔性执法、人性执法,做到刚柔相济;坚持“结”与“解”的统一,不简单地就案办案,案结了事,要解开当事人的“法结”,又要解开当事人的“心结”;坚持“判”与“和”的统一,延伸司法职能职责,实现法律规则与社情民意的和谐统一,最大限度地追求案结事了人和,努力促进社会和谐。三要弄清怎么学。要带着使命感学。当代的法官必须准确把握定纷止争、促进和谐的时代使命,立足本职工作岗位,像詹红荔那样多想一点、多说一点、多干一点、多走一步,化解纠纷,减少社会对抗。要带着爱心学。要爱党、爱国、爱岗,也要爱当事人,让无情的法律变成温暖的司法。要结合案例、结合实际、突出效果学。要深入揣摩研究“三三九不工作法”,将“三三九不工作法”应用到实际工作中,总结出自己的“三三九不工作法”。四是要注意总结、加强引导。学习詹红荔就要不断地总结,通过学习推出一批体现詹红荔精神的经典案例,检验学习成效。同时要加强引导,将大家引导到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道路上来,培养一批“詹红荔”式的先进典型,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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