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疯狂盗挖韩王陵 11名蟊贼被判重刑

  发布时间:2011-11-23 14:50:21


    位于新郑市战国时期的韩王陵,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在中国历史上有其重要的价值,也正因为如此,它竟引来了盗墓贼的关注。11月23日,记者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这伙11名盗挖韩王陵的蟊贼分别被判处十至十三年的有期徒刑。

    韩王陵魅影

    2010年除夕之夜,声声炮竹此起彼伏,喜庆安详的气氛沁润着中原大地,突然,一辆昌河牌面包车灯不亮、笛不鸣悄悄地来到位于新郑市的韩王陵古墓旁,十几个鬼魅般的身影从车上下来后,带着炸药、探杆、插杆、洛阳铲、对讲机等专用工具直扑韩王陵。

    这些人显然对墓葬的环境非常熟悉,进入现场后十多人利用专业工具很快开始了作业,不长时间,一个直径大约十厘米,深度近20米的探洞就已经完成,这时负责爆破的人将炸药放置到了探洞中,让他们失望的是,由于操作失误填装的炸药漏了下去,已经疲惫不堪的蟊贼只得离开。

    几个蟊贼当然不会罢休。第二天夜里,蟊贼们再次来到墓地,另行打了一个洞眼,初三夜里他们另外找了一个“爆破专家”,这次引爆成功,一个能容下一个人的,十六七米深的洞口赫然在目。在向洞中送了风后,一个叫“老范”的人下到了洞底,一个多小时后,老范上来告诉大家说,下面的土质太硬,坚如石头,根本挖不动,见这个老奸巨猾的“业内高手”都黔驴技穷,几个蟊贼大失所望,回到藏匿的窝点商议后只得作罢。

    疯狂盗挖止步于祖宗智慧

    2010年春节期间韩王陵的这几个魅影已经不是第一次出现在这里,对于这些利令智昏的盗墓贼而言也不是最后一次。

    盗墓贼的主要成员都来自山西。

    2009年夏天,山西人马永超给新郑人苏建军打电话,问新郑有没有古墓可盗,同为“圈内”朋友的新郑人苗红超(另案处理)说,位于自己村的韩王陵就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马永超听了大喜,当即表示要来新郑盗墓。盗墓贼之间并不信任,为了牵制马永超,苏建军要苗红超再另行找几个人盗墓,苗红超就联系上了几个洛阳人。

    8月份的一天,马永超开车带着50斤炸药以及弟弟马永亮、杨帆(另案处理)、何占甫等7人来到新郑和苏建军以及洛阳人会合,当天夜里10点,这伙人就迫不及待地扑向韩王陵,在洛阳人的指导下,一个近20米深得探洞很快打好,杨帆说炸药不够,当天没有对陵墓实施爆破,第二天,负责爆破的何占甫从山西弄回了50斤炸药,这天夜里爆破成功,一个能容下一个人的洞口出现在了盗墓贼的面前,由于担心山西人捣鬼,苏建军首先让一个叫“红旗”(另案处理)的洛阳人下到了洞底,一个多小时后,“红旗”上来后说,下面的土质硬如石板,根本就挖不动。和苏建军一样,马永超也同样心怀鬼胎,直到亲自下了洞底后,才相信了洛阳人的话。这时,天下起了雨,一伙盗墓贼不得不离去。

    第二天,发现韩王陵被盗挖后,现场勘验的警方自然被当地人苗红超看在眼里,得到警方发现的消息后,这伙盗墓贼很快就做猢狲散。

    回到山西的马永超不甘心放弃到了嘴边的肥肉,想方设法联系到了“资深”盗墓贼“老建”(另案处理),先后于2010年春节期间、3月中旬、6月17日三次对韩王陵爆破盗挖,四次盗挖尽管用了百公斤的炸药,可怜他们在老祖宗制造的“石头面前,未能进入墓葬半步。

    正当这伙盗墓贼为此烦恼不已时,一张法网已经罩住了他们。2010年6月19日,被贪婪冲昏头脑的11名盗墓贼被警方抓获。这一天,这伙盗墓贼的发财梦彻底破灭了。

    11名盗墓贼被判重刑

    2011年元月,新郑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苏建军、马永超、马永亮等11名被告人,结伙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墓葬,其行为已构成盗掘古墓葬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墓葬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积极参与,相互配合,均系主犯,被告人虽未盗掘得物品,但对古墓葬的损坏已实际形成,针对古墓葬的盗掘行为已实际破坏了刑法所保护的文物管理制度,但鉴于被告人均系初犯,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判处苏建军、马永超、马永亮等11人十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

    连进入墓葬都没有,就被判处如此重刑,几个盗墓贼深感“冤枉”,纷纷上诉到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郑州中院审理后于日前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了他们的上诉请求。

    相信这些盗墓贼在以后漫长的监狱生活中,有足够的时间想明白自己所犯下的罪行。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