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司法为民的宗旨,提高当事人的服判息诉率,郑州中院民二庭充分吸取先进地区法院的经验,积极探索司法文书改革。
郑州中院赵洪印庭长在与上海市一中院和高级法院交流学习中了解到,上海市三级法院在民事裁判文书后面附有“相关的法律条文”,这一做法对于当事人理解法院裁判文书有很大的帮助作用。赵洪印庭长要求在民二庭的裁判文书中进行推广学习。作为“共产党员示范合议庭”的赵军胜合议庭克服困难,带头实践。
赵军胜合议庭在近期审理的一起涉及工伤保险待遇的劳动争议案件时发现,当事人的纠纷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对我国目前的劳动法律和工伤保险政策不熟悉、不理解。通过认真研判,赵军胜合议庭认为在加强民事判决书说理的同时,有必要在判决书之外另附“相关的法律法规条文”。
该附加法律法规条文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针对“劳动关系的建立”。第二部分是针对“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以及相关工伤保险待遇的项目、计算标准等”。第三部分是针对“民事二审相关诉讼程序,以及生效判决书的强制执行如何提起、期限等”。这些工作客观上减少了当事人再行查阅法律法规政策的麻烦,增加了当事人对民事判决的理解,有利于当事人服判息诉。同时对不知道如何执行生效民事判决的胜诉当事人给予了释明,对于上访案件的减少也会起到一定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