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主要有:
1、有权拒绝回答与本案无关的提问;
2、有权了解讯问笔录记载的内容;
3、有权聘请律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4、有权申请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5、有权了解鉴定结论并有权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6、有权对被告指控的罪行轻重进行申辩和解释;
7、有案件侦查终结的知悉权;
8、有权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委托辩护人;
在押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主要有:
1、有权知悉起诉书指控的内容;
2、有权获得辩护(有自行辩护、委托辩护和依法获得指定辩护的权利);
3、有权申请回避;
4、有权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
5、有最后陈述权;
6、有权了解法庭笔录记载内容并有权请求补充或者修正法庭笔录;
7、有权对一审裁判(最高法院一审除外)提出上诉;
8、有权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提出申诉。
来源:中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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