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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哪些诉讼权利

发布时间:2004-02-24 14:44:09


  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主要有:

1、有权拒绝回答与本案无关的提问;

2、有权了解讯问笔录记载的内容;

3、有权聘请律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4、有权申请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5、有权了解鉴定结论并有权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6、有权对被告指控的罪行轻重进行申辩和解释;

7、有案件侦查终结的知悉权;

8、有权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委托辩护人;

在押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主要有:

1、有权知悉起诉书指控的内容;

2、有权获得辩护(有自行辩护、委托辩护和依法获得指定辩护的权利);

3、有权申请回避;

4、有权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

5、有最后陈述权;

6、有权了解法庭笔录记载内容并有权请求补充或者修正法庭笔录;

7、有权对一审裁判(最高法院一审除外)提出上诉;

8、有权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提出申诉。  

    来源:中华网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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