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一建筑公司负责人借着公司负债累累,拒不履行合同,更变本加厉地将法院查封的设备拆除、转移。近日,荥阳执行局执行干警张凯、侯艳华、陈家庆远赴陕西,克服重重困难,圆满执结了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2011年05月17日,荥阳法院执行局受理了郑州市旷城有限公司与荥阳市宝料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料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通过对案件的调查研究,了解到宝料公司债台高筑,其资产先后被多家法院依法查封;不仅如此,宝料公司更是公然违法,擅自将法院查封的建筑设备拆除,并转移至陕西渭南境内,使法院执行工作陷入困境。
为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荥阳法院执行局干警三次赴陕西渭南,历经波折,找到拆除设备的经手人调查情况,落实了宝料公司的法人即为该公司责任人,并依法通知该责任人追回财产,同时裁定追加其承担责任。在该案的执行过程中,案件责任人抱着“要钱没有,看你如何奈我”的无赖心态,无视执行干警的通知、调查、查封措施,依旧我行我素,拒不履行义务,使得执行工作无法开展。
11月6日,荥阳法院执行干警张凯、侯艳华、陈家庆接到线索,并与次日赶赴北京依法对责任人的一处房产进行查封。闻讯而来的责任人横加阻挠,并威言恐吓申请执行人及执行干警,企图阻止干警查封。面对责任人的辱骂、恐吓,干警们临危不惧,果断对其房产进行了查封。该责任人最终慑于法律的威严,主动提出和解,并履行了债务。至此,一起历尽阻挠、艰险的“骨头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