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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电死了我的儿子

  发布时间:2011-11-03 16:22:32


    2010年8月21日晚,在郑州打工的小梁路过花寨路附近的一个路口时,不小心触到旁边电线杆的斜拉线,孰料这斜拉线也带电,小梁当场被电倒在地,胳膊挂还在带电的斜拉线上。走在小梁前面的同事听到小梁喊了一声,回头去拉他,刚碰到小梁的头部就被电麻了手。周围的人赶紧报警并拨打了120,找来了木锹把小梁的身体从电线上移开。救护车赶到后抢救了40分钟,但仍未能挽回这个年轻的生命。

    小梁的父母听到儿子去世的噩耗,连夜赶到郑州。若不是亲眼看到,他们怎么都无法相信18岁的大小伙就这样突然地没了。可是用来支撑电线杆的斜拉线怎么会带电呢?这根闯祸的电线杆又是谁架设与管理的呢?小梁的父母察看了电线杆和周围的电线,先后找了郑州市南十里铺村村委会、郑州供电公司、铁通、联通以及移动公司,却没有一家认领这根肇事电线杆。小梁的父母无奈将村委会、电力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和联通公司一起告上了法庭,请求他们共同赔偿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各项费用共计25万余元。

    今天管城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中原告称,出事地的电线杆树立在郑州市南十里铺村中央,村中部分照明线路经由此处,电线杆的斜拉线没有任何防护措施;电线杆上标刻有“雷德”字样,并且带有该字样的电线杆沿路还有数根,跟随带字电线杆走下去,发现聚拢的一扎电线中,有的通过写着“铁通”的盒子接入居民家中,有的是网通和电信的线;前些年通信行业变动,铁通已并入移动管理经营;故本案五被告未对电线杆进行应有的维护与管理,才导致斜拉线带电,酿成小梁触电身亡的悲剧,他们应当对这起事故负责。

    被告郑州市南十里铺村村委会辩称,事故地电线杆的上方虽存在照明线路,但这些电线早已废弃,路灯都是坏的,并不带电。

    被告电力公司辩称,经现场勘查,事故地的电线杆以及所架设的电线等,均不是电力公司的设备;而且电力公司的输电线路都是高压电线,从小梁的伤情看也并非为高压电击所致。

    被告移动公司辩称,铁通和移动是两个独立的法人,并且提交了一份行业质监部门出具的证明,用以说明他们的通信线路为光缆,内不含金属,外包裹护套,并不进行电力传输,不具备导电能力。

    被告电信公司辩称,他们在通信线杆上架设的通信线路皆为弱电线路,线路电压只有20V,即便在机房的电压也不过48V,该弱电电压不会导致人的死亡。

被告联通公司辩称,出事的电线杆上并无其公司架设的设备,而且联通公司的通信光缆在架设时都以塑料管包裹,不会导电。

    究竟是谁家的电线在漏电,庭审中仍无一家单位承认是自己的责任。由于案情复杂,该案并未当庭宣判。据郑州市南十里铺村村民称,村里的电线杆上电线错综复杂,甚至还有个人私拉乱扯的电线,这对大家的用电及生活安全造成了极大的隐患,希望有关部门能够亡羊补牢,对电线的使用进行管理和整顿,不要让悲剧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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