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登封市法院以人民满意为出发点,多措并举全力保护涉诉案件中弱势群体的利益,潜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元至十月共审理、执行涉及弱势群体权益案件519件,有力地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受到社会的广泛赞誉。
让有理困难者打得起官司。一是提供“一站式”全程便民服务。立案庭充分发挥“窗口”作用,向来访者宣传法律知识,散发诉讼须知,告知风险责任,讲解诉讼程序,指导正确诉讼,帮助弱势群体增强法律自我保护意识;深入社区村落,进行普法宣传,以案说法,现场解答,帮助弱势群体出点子、想办法,从法律上寻求援助突破口。今年以来,组织资深法官赴辖区残疾人福利企业、乡镇﹑街道、社区开展法制宣传活动16场,受听人数达3000人次,接待弱势群体咨询1600人次,产生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是发挥诉前调解职能。立案庭及时裁定,采取诉前保全,及时组织调解,努力化解纠纷。对当事人进行引导和规劝,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细致地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尽量使弱势当事人在不通过诉讼程序即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减少诉讼成本,减轻经济负担。
三是开辟司法救助“绿色通道”。针对老、弱、病、残困难群体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医疗赔偿费等案件,以及劳动合同纠纷、下岗职工再就业及拖欠工资、劳务费等案件,按照规定予以减、免、缓交诉讼费。去年以来,已减、免、缓交诉讼费48万元,让许多有理困难打官司的当事人,也能拾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而维护法律的公正性。
让弱者得到快速便捷的服务。一是想方设法,力求快审快结。该院对涉及弱势群体的案件实行专门的统一归类,深入研究交通肇事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医疗事故纠纷、“三养”纠纷、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等各种涉及弱势群体利益的案件,分析特点,找出规律。对于简单的案件坚决实行简易程序,减少不必要的繁琐;针对较为复杂的案件,设立专门合议庭,提前介入,了解当事人的诉求、案件事实、争议的焦点,为案件快审快结奠定基础;开展巡回审判,在当事人的家门口或离当事人最近的地方开庭审理。元至十月,在巡回审判点开庭103次,审结案件89件,从而减少当事人的来回奔波之苦。 二是建立多元调解机制,尽量减轻弱势群体的诉讼负担。该院以能减轻弱势当事人负担为中心,坚持“调解优先、首选调解”的原则,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服务所、人民陪审员、律师、人民调解组织、妇联等参与调解。建立健全法院“三链式”调解机制、“案件速裁”机制、判后答疑息诉机制等和谐司法的工作机制,尽最大努力以调解方式办结弱势群体涉诉案件。今年以来,该院审结的涉及社会弱势群体、特困群体案件519件,其中470件是经过调解结案的,有效地解决了纠纷,减少了诉累。三是注重诉讼服务延伸,体现司法人文关怀。面对失业的农民工、残疾的当事人、离异的妇女等各种各样的当事人,该院强调在认真履行审判职责的同时,注重诉讼服务的延伸,多关注或教育弱势当事人,鼓励其自强不息,对找工作困难的当事人,一方面帮其指明谋生方式,另一方面同有关工厂、公司联系,帮助其寻找工作,增强其自身的造血功能,实现自力更生,使他们感受到法官的关爱和司法的真情。
让弱者在诉赢后能最大限度得偿。一是开通帮弱执行“快道”。对交通肇事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医疗事故纠纷、“三养”纠纷、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等各种案件,开通执行案件快速通道,执行人员24小时开通手机,一有情况随时执行,全力提速为弱势群体实现权益。二是建立跟踪调查机制。该院建立长效的跟踪机制,通过建立协助执行网络联系点、张贴公告、有奖举报等办法获取执行线索,一经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局立即恢复执行,切实加强对胜诉困难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对于生活特别困难的申请执行人进行回访调查,发现其遇到经济困难时,积极加强所在乡镇政府、行政村两基层单位的沟通和联系,争取多方力量,及时提供帮助,使其渡过难关。 三是建立救弱执行基金。针对执行过程中由于被执行人丧失执行能力,造成经济困难的申请执行人无法得到赔偿,从而不能正常生活生产的情况,该院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初步建立以弱势群体为帮扶核心的救助基金,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进行生产、生活、医疗等各方面的救助。今年以来,尽最大可能为23名申请人提供了司法救助资金,以解决燃眉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