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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三个结合” 提升宣传质量

  发布时间:2011-11-01 11:20:42


    人民法院的宣传工作是事关法院审判的透明度,是让全社会监督法院审判质量和工作效率的重要方式。近几年来,法院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服务是根本、稳定是关键的工作原则,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工作大局,大力推进宣传工作,并取得一定的成绩。

    笔者结合自身实践,发现法院的宣传工作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受法院编制、人员以及岗位待遇等情况的限制,基层法院的宣传人员数量少,人员不够稳定,专业对口宣传人员更少,难以形成一支相对稳定、相对专业的宣传队伍。二是宣传的工作机制尚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说:对法院院里的重要工作安排、重大工作部署,宣传工作人员不能迅速了解情况并及时做出反应。三是宣传稿件质量不够高,发表载体层次较低。在国家级报刊、主流媒体及其他重要媒体上少,大多集中在小报小刊上。

    针对上述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一)围绕法院工作大局宣传,不断提升法院形象。及时、大力地宣传法院实行的好措施、总结的好经验、涌现的好典型、产生的好效果,使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充分了解法院在主题教育活动中的扎实工作,了解法院在活动中所取得的显著效果。

    (二)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做到宣传工作全面开花。注重加强与各新闻媒体的沟通与联系,相互配合,以多种形式、从多个角度,全方位地做好宣传工作,建立起立体的宣传网络,为法院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注重三个结合,注重宣传的时效性。一是将动态宣传与常规性宣传相结合。做到日常性工作及时宣传,阶段性工作集中宣传,全局性工作重点宣传。二是工作报道与案例宣传相结合。三是宣传工作与宣传典型相结合。用模范的力量鼓舞人,用典型的事例感召人,用人民法官“司法为民”的先进事迹改善社会对法官的整体评价。

    (四)加大法院对宣传工作的投入。加大宣传队伍的建设,要充实宣教科人员力量,在选聘宣传人员上,要选择专业对口、业务精通、能长期胜任宣传工作的人员,可以抽调有关业务庭既有实践经验基础、又有较好理论功底的审判人员从事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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