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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让自己闲下来的女法官

——记郑州市金水区法院柳林法庭审判员赵明华

  发布时间:2011-10-31 14:30:25



    核心提示:

    赵明华,女,1972年8月出生,1995年7月参加工作。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学历,2004年9月进入郑州市金水区法院工作,现任该院柳林法庭审判员。

    近三年来,赵明华共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947起,其中2009年审结234起,2010年审结333起,2011年截至9月20日,收案已达402起。

    她是金水区法院办案最多的女法官,所办理案件从未因程序或案件实体处理不当导致案件改判或发还重审。

    2010年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

    2011年9月,赵明华因过度劳累,罹患甲状腺癌,目前已行切除手术,等待化疗中……

    “心里只想着自己的案件”

    2009年3月,赵明华到柳林法庭任审判员。

    柳林法庭是一个人才辈出的集体。这里先后培养出了“全国优秀女法官”薛冰、“全国法院优秀办案标兵”刘文涛等办案能手。

    柳林法庭也是一个在全省法院“忙得出了名”的法庭。

    这里的案件增速很快,2009年收案627件,2010年收案1247件,2011年至今收案1500余件。其中,赵明华今年收案已达402件。

    案多人少、工作压力大是柳林法庭面临的最大困境。

    时间不够用,柳林法庭的法官只能靠放弃公休假和节假日,以及延长工作时间等方式来“挤”时间,从庭长到审判员,每人每周的工作时间都在60个小时以上。

    近3年来,赵明华就是在这样的工作环境中顽强地拼搏着、战斗着,直到被病魔击倒的那一刻。

    2011年4月,赵明华在单位组织的体检中查出患有甲状腺结节,当时为其做检查的大夫让她抽时间去复查一下。因为甲状腺结节是一种常见的甲状腺病,大多数都是良性的,赵明华也就没有放在心上,加上工作实在太忙,赵明华只能将复查的事一拖再拖。

    2011年6月的一天,赵明华决定去医院复查一下。当她赶到医院挂完号后,就排队等着就诊,来医院看病的人很多,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眼看离约定的开庭时间越来越近了,赵明华有点坐不住了。“如果再过半个小时还轮不到,就必须回去”,赵明华提醒自己。

    后来,赵明华还是没有等到大夫叫自己的号,就匆匆忙忙地回去开庭了。这次开庭让她错过了进一步确诊并积极治疗的良机。

    2011年9月中旬,赵明华开始出现持续低烧,而这个时候她的收案数已经将近400起,每天开4、5个庭是很正常的。“车轮战”式的工作状态让她心里只想着自己的案件,从而低估了持续低烧这个危险的信号。

    “她说这段时间太累了,不想在单位加班了。于是每天就抱着案卷回家了。”赵明华的书记员安华说,“摞起来这么高呢!”安华用手比划着,眼角却闪烁着晶莹的液体。

    低烧一直持续了将近2周时间,在这期间,随着甲状腺结节的快速生长,赵明华出现声音、吞咽困难和呼吸困难等压迫症状,这使得她睡觉时难以平卧,只能将颈部垫高,晚上常常无法入睡。

    “有时候夜里2、3点钟爬起来,我问她干嘛,她说,来思路了,睡不着儿,写会儿判决。”赵明华的家属讲道。

    9月23日,赵明华住进了河南省中医二附院,一周后,转到了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经专家会诊,诊断为“甲状腺癌”,10月14日,赵明华接受了手术治疗。

    住院期间,赵明华打电话给法庭副庭长刘文涛说:“我的一个案件公告送达手续还没办好呢,你可记着啊,别忘了!”刘文涛讲到这里唏嘘不已。

“身处逆境,犹言案件。”赵明华身上这种忘我的精神深深地感动着她的同事们……

    “一切为了咱老百姓”

    2009年11月,赵明华受理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原告林某,是一名中学教师,30刚出头的年龄。

    2009年10月6日,突如其来的一场车祸彻底改变了林某的人生。当天,被告李某驾驶的一辆轿车在郑州市区内将林某撞倒,致使林某当场昏迷。根据郑州市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驾驶员李某负完全责任。

    2009年10月至2010年7月,原告林某在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住院治疗,出院诊断为:颅脑损伤,颅骨修补术后。WAIS-RC测试:IQ(即智商)为21,属于重度智力缺损。

    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材料显示:“被鉴定人因本次车祸引发了器质性智能损害(重度),生活能力明显下降,社会功能受损严重,日常生活均需家人照料……”其鉴定意见为:“脑外伤所致精神障碍、重度智力缺损、(智力)Ⅱ级伤残。”同时,原告林某身体伤残程度属三级伤残。

    就这样,一个鲜活的生命顷刻间便枯萎了!一个幸福的家庭也随之变得风雨飘摇!林某全家一下子跌入了无边的黑暗。

    很快,林某的家人将被告李某告上了法庭,并向其索赔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费用共计百余万元。

    面对原告亲属撕心裂肺的哭喊和悲愤欲绝的神情,赵明华知道,此时此刻,任何言语也难以抚平他们内心的伤痛。“我唯一要做的,就是早日帮原告拿到救命钱,还他和他的家人一个公道!”赵明华说。

    随着对本案的进一步了解,赵明华越发感到案件有些棘手。根据案件事实,判令被告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是毫无争议的,也是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但是,如果一判了之,案子是结了,然而就被告李某的经济条件而言,要让其承担如此巨额的赔偿金几乎是不可能的!

    也就是说,原告林某最终拿到手的可能只是一纸判决书!如果原告得不到应有的赔偿金,其后续治疗和今后的生活将难以为继,并且极有可能引发无休止的信访问题。

    案件陷入了僵局!

    但是,想到病床上的当事人,以及他心急如焚的家人,“救命钱一天没有着落,自己的心结也就难以打开。”赵明华说,“自己没有退路。”

    赵明华和同事们找到了被告李某所在的单位——一家辖区内的企业,希望能够有所突破。接下来是将近2年的漫长的调解之路……

    后来,在当地党委政府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协助下,李某所在单位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同意为原告林某支付部分费用。这一刻,赵明华如释重负!

    2011年7月18日。

    这是赵明华铭记的日子,这一天,当事人之间达成了和解协议。几天后,林某拿到了他应该得到的赔偿金。

    2011年7月26日,原告林某撤诉!

    “没有沟通就没有理解和信任。”这是赵明华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沟通不一定能使当事人认可法官的意见,但是良好的沟通交流却可以消除他们对法官的不信任感。

    2010年夏天,赵明华曾经处理过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一位年近八旬的老太太以养女及女婿侵入自家的住宅为由,将他们告到了柳林法庭,要求其停止侵害,腾出房屋,从家里搬出去。

    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老太太和她的养女、女婿对争议房屋构成共同共有关系,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所以其养女、女婿有在该房屋居住的权利,老太太的要求是没有法律依据的。由于老太太心中有气,加上对法律缺乏了解,认为法官偏袒她的养女夫妇,所以对法院和法官的意见比较大。

    为了给赵明华施加压力,老太太每天到法庭找赵明华诉说,并且每次说的内容基本都一样。赵明华不急不躁,每当看到老人来了,总是先倒上一杯水,然后坐在一旁耐心地倾听,并不时地进行解答。

    老太太每天见面就说:“妞,我来了,我给你说说吧。”就这样连续坚持了两个多月,而赵明华从来没有表现出不耐烦的情绪,而是一如既往地端茶倒水、倾听解答。赵明华的耐心接待一点点地温暖着老太太的心。

    案件宣判后,老人又来到了赵明华的办公室,她说:“妞啊,我的官司没打赢,我这心里也不痛快,既然国家的法律就是这样规定的,我也就不再钻死胡同了。”

    后来,赵明华与同事一起到老太太家里进行了回访,看到老人的生活已经基本恢复了平静,赵明华的心里很欣慰。

    基层法庭家长里短的案子比较多,赵明华通过耐心地倾听、用心地交流,加上适当的引导,往往在不经意间就打开了当事人的心结,矛盾纠纷也就逐渐化解了。

    “炼来金刚钻,揽得瓷器活”

    “没有金刚钻,莫揽瓷器活。”赵明华一直这样告诫自己。她说:“法官的素质和知识水平是审判工作的灵魂,作为一名法官,只有真正把法律法规的精髓吃透,能够做到融会贯通、举一反三,才有可能在法律实践中运用自如。”

    而要做到这一点,除了勤奋学习别无它途。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参加工作后,常年养成的学习习惯,让赵明华受益匪浅,年均300余起的办案业绩便是明证。

赵明华说:“法律条文是从现实生活中抽象出来的规范,就像一个最刻板的剧本,而生活却是千姿百态的,如果没有足够的知识积累,在实际的审判工作中是难以应对的。”

    每当新的民商事司法解释出台,赵明华都要先睹为快,与同事们激烈地讨论案件、研判案例更是她的最大喜好。学习的内容是庞杂的、学习的途径是多样的。可以说,正是这种对知识的渴求,让她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审判工作经验,这也是她一跃成为金水区法院办案最多的女法官的“秘诀”之一。

    “审判工作的业务性很强,从事这一工作,需要有大量专业知识的储备;但这一工作时时刻刻又是在同活生生的人打交道,也需要一定的社会经验和生活阅历。而小赵很好地将二者结合了起来。”柳林法庭主持工作的副庭长崔海亮说。

2011年8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婚姻法》解释三,8月17日,赵丽华就充分利用该解释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案件。赵明华说:“有了明确的司法解释,我们在调解时更能够一语中的,使当事人顺利地接受法院提出的调解方案。因此,平时的学习对法官来讲是非常必要的。”

    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正是这份勤奋和执著,成就了她今天不凡的业绩。

    结束语:

    “法官工作量大,压力大,这是一个在短时间内难以根本改变的问题。如果在负面情绪的泥潭中不能自拔,对自己的生活和工作都会产生不利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首要的是端正认识,加强大局观,不能仅站在小我的角度来对待工作,要认识到既然组织安排你到审判工作岗位上,那么做好这份工作就是你的天职,要用责任感拓宽心胸,用责任感加强承受压力的能力。”

    ——摘自赵明华的《我为什么选择当法官》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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