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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落实王新生院长要求的积极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沟通要求,推动执行实施案件新进展

  发布时间:2011-10-28 10:43:27



    为认真落实省院张立勇院长和我院王新生院长关于积极与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沟通,取得社会各界积极支持的要求,郑州中院执行一庭借开展“执行攻坚月”的东风,积极与我院各部门联络,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执行实施案件的进展,仅10月份一个月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监督执行4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实现了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

    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执行的河南物华三立建材有限公司、河南省阳光物流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河南省建筑材料总公司欠款纠纷案件中,执行一庭经过研究,决定将该两起案件合并执行。作为被执行人的河南省建筑材料总公司属国有企业,下岗退休职工多、再加上经营不善,公司已处于严重的资不抵债状态,执行措施稍有不当便有可能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因此,从案件的现场查看到入户调查,从作职工代表的工作到解法释疑,执行一庭均邀请人大代表现场监督执行,积极认真的工作换来了代表委员的理解和尊重,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目前,这一困扰我院多年的执行案件终于得到了解决。10月22日,省人大代表杨志平称赞道:“法官思路开阔,方向明确,具备新时代法官的素质”。目前,在10月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执行的其他三起案件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执行一庭的执行法官也用我们的实际行动为树立我院形象起到了作用。执行一庭的法官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把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执行作为一种长效机制,力争在解决执行难方面取得新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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