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至10月21日,由政治部和研究室组成2个督查组,分别在政治部舒杨、武自献的带领下,对全市13个基层法院干警联系基层活动的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
督查组听取了各基层法院干警联系基层活动的情况汇报,查看了相关文件资料和工作日志,实地走访了部分村委和社区群众。就总的情况来看,目前,全市13个基层法院都开展了干警联系基层活动,并根据中院的要求印发了实施方案、制作了干警联系基层图表、干警联系牌、建立了工作日志。其中,新郑、巩义、惠济、登封等法院的工作相对扎实,群众对这次活动也充分认可,认为法院干警主动联系基层,拓宽了群众反映诉求的渠道,活动取得了初步的成效。同时,督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个别法院重视不够,制作的图表较简单;有的法院虽然制作了干警联系牌,但联系基层的次数和频率较低。另外,整体宣传工作不到位,有的群众还不了解法院的这次活动,影响了活动的效果。
舒杨、武自献根据督查的整体情况,对下一步干警联系基层活动的开展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准确定位。开展这项活动是落实中政委、省法院提出的社会管理创新的实践,各基层法院要从这个高度认识这项工作。对于法院能够解决的问题,要尽可能解决,对于不属于法院职能,属于政府职能范围的,不能越俎代庖,而应该为群众指明解决问题的方向,让群众少走弯路。二是要加大宣传力度。这项工作是加强干群联络的重要渠道,我们要尽可能地畅通法院与群众之间的联系,增进与群众之间的感情。加大宣传力度,使更多群众了解这项工作,进而理解支持法院的工作。三是要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在活动的开展中,要不断总结经验,及时查找不足,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确保此项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