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上午,郑州高新区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以碰瓷为借口实施的绑架案件。这起案件提醒广大市民朋友晚上开车出行时遇到小的刮蹭之类的事故时,一定不要着急下车查看,尤其是对方人多时,要先关好车窗,打电话报警,注意自身安全。
2011年6月份,被告人李龙(另案处理)、王民、李大、李明预谋绑架人质勒索钱财,并准备好刀具、墨镜、鸭舌帽、胶带等作案工具,后多次到郑州、开封踩点寻找作案目标。2011年7月5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李龙、王民、李明在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聚源路交叉口附近,驾驶一辆黑色吉利轿车故意碰撞被害人王晓驾驶的车辆,后以包赔损失为由骗王晓坐到李龙等人驾驶的汽车上,强行将王晓拉至郑州市中牟县,由被告人王民、李明看守控制住王晓,李龙、李大负责联系王晓的父亲索要80万元赎金,并约定交钱地点。2011年7月6日凌晨1时许,王晓的父亲按照李龙、李大的要求,在京港澳高速公路585公里处分两次将60万元赎金扔到高速路下方,被告人李龙、李大将60万元钱取走驾车逃跑时,李大被民警抓获,60万元赎金被追回。2011年7月6日2时许,被告人王民、李明在中牟县张庄镇万三公路张庄段被民警抓获,被害人王晓被解救。
三名被告人中最小的年仅20岁,三人均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该案没有当庭宣判,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