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惠济法院召开向李磊同志学习活动动员会,并向李磊同志捐款。
李磊同志是惠济法院古荥法庭助理审判员,2008年3月调入惠济法院工作,2010年6月任助理审判员。李磊同志自调入该院以来,一直在法庭工作,工作中他牢记宗旨,恪尽职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在审判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化解了大量的民事纠纷。今年上半年以来,他收案200余起,审结150余起案件中,无一上访缠讼、无一错案,达到了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因办案任务繁重,他主动放弃节假日,经常加班加点,一心扑在工作中,最终因疲劳过度累倒在工作岗位上。李磊同志在9月21日因办理一起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加班到深夜,第二天七点就赶到法院继续工作,因长期过度劳累,9月22日上午在开庭后不久晕倒,被同事送往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后院方诊断为糖尿病并发症,院方发出了两次病危通知书并将他送进重症监护室治疗至今。
李磊同志的模范行为和高尚品格,集中体现了新时期人民法官优良的政治业务素质、崇高的职业道德情操、顽强的拼搏精神和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树立了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光辉形象,谱写了一曲当代人民法官无私奉献的凯歌,是全院干警学习的榜样。
惠济法院党组决定,在全院开展向李磊同志学习的活动。学习他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热爱事业的崇高品德;学习他公正司法,爱岗敬业,恪尽职守的职业道德;学习他扎根基层,勤奋工作,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学习他情系群众,执法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崇高思想;学习他钻研业务,开拓进取,争创一流的敬业精神;学习他求真务实,廉洁自律,淡泊名利的优良作风。
全院干警要紧密联系实际,把学习李磊同志的先进事迹与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五除”活动及“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以崭新的精神风貌和良好的工作作风,忠实履行法院职能,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取得新成效,为推动该院工作发展、促进惠济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