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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法院 :创新审判管理 促进司法公正

  发布时间:2011-09-28 09:35:56


    执法办案是法院第一要务。巩义法院始终把审判管理作为重点,针对群众反映的个别案件质量差、周期长的问题,积极借鉴先进法院的经验,采取一系列的管理措施,为诉讼群众撑起一片蓝天。

    公正是司法工作的生命线。为了解决好群众反映的不公正问题,该院围绕质量管理推出“三审”、“三查”、“三罚”制度,即每一份判决书印制前必须经过承办法官、庭长、主管院长三级审核;每一个案件归档前必须经过承办法官自查、同一业务庭法官之间互查和庭长审查;每一件改判、发回重审、重大信访案件,审判委员会复查,确认为存在瑕疵的,对承办法官、所在业务庭进行问责处罚,最大限度地解决了办案中的不规范、不严谨、不负责、不认真现象。

    该院挑选十五名业务骨干成立案件质量评查小组,每月对每名一线法官办理的案件随机抽取三本进行评查,制作通报,汇编成册,针对共性问题制定指导意见,有效杜绝类似问题重复发生。

    效率是司法公正的晴雨表。为了解决好群众反映的诉讼难问题,该院围绕审限管理实施“一二三四”工程,取得了案件提速、形象提升的良好效果。统一立案结案,所有案件一律由立案庭统一登记,由审判管理办公室审查结案,杜绝案件在审判流程外运转。抓好二个层面的审限监督,明确了案件在诉讼各环节的期限和管理责任人,避免案件长期滞留、搁置不办;对即将到期案件提前十五天进行审限提醒,督促法官在法定审限内结案。建立审判管理办公室、技术科、立案庭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恢复鉴定结果退回案件和管辖权异议上诉退回案件的审限计算,避免“隐性超审限”现象。加强对审限延长、中止、中断、扣除四类案件管理,统一由审判管理办公室核查报主管院长批准,克服了过去随意延长审理期限的现象,维护了人民法院在群众心目中的公正高效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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