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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牌输现金二千元 不服伤人领刑二年

  发布时间:2011-09-26 16:33:28


    打牌输掉二千元现金,不服气将对方打成轻伤,许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现年37岁的许某是商丘民权县来郑务工人员,经过多年的打拼,许某从一个泥瓦工变成了一个小包工头。手头有了点钱,工作之余他十分喜欢打麻将,因此妻子没少和他吵架,可许某没有丝毫改变的意思,依然我行我素,这不,因为打麻将他还惹上了麻烦。

    许某有两个老乡胡某、杨某也在郑州打拼,三人原本是小学同学,是无话不谈的朋友,现在三人虽然都在郑州,平时也时有联系,便仅仅是打个电话、发个短信而已。一年下来在一起吃饭也没有几次。一个偶然的机会胡某、杨某听说许某买了一辆新车,二人一经商量,决定为其庆贺一番。

    2010年11月17日,胡某、杨某来到许某家中,看看昔日老同学新买的帕萨特车,两人啧啧赞叹不已,许某更是高兴的合不拢嘴。

    晚上,三人决定到许家附近一个叫“如意春”的饭店小撮一顿,许某特意把家中收藏多年的两瓶老郎酒拿了出来,席间三人把酒甚欢,两瓶白酒下肚后,许某觉得很不尽兴,于是又要了十二瓶啤酒,喝完后老乡胡某提出搓会麻将,但只有三人,胡某又叫来他的好友蒋某,四人在饭馆附近一个茶馆开始打麻将。

    不大一会儿,许某就输掉1000多元钱,许某很是不服气,谁料手气实在不佳,越输越多,很快,随身带来的2000元钱输了个精光,许某还是不服气,便向好友胡某提出借钱,胡某不仅不借还嘲笑许某一番,称许某是个挣钱的料,也是个花钱的大手笔,并带有嘲笑的口吻的口气说:“别借了,借多少你就会输多少”。许某听后十分恼火,怀疑胡、蒋二人合伙赢他的钱,就和胡吵了起来,蒋某一直在中间劝架,这更激起许某的不满,也更加坚定了许某怀疑二个是合伙的念头。许某借助酒劲抓起桌上的麻将向胡脸上砸去,胡某也不甘示弱,许某又拿起桌子上的玻璃杯向许脸上打去,胡某脸上顿时血流不止,茶馆服务人员见此情景,随即拔打了110和120,警方接警后将许某抓获,后经鉴定,胡某构成轻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许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且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许某对其所犯罪行予以否认并翻供,认罪态度不好,且事后被告人许某不能够积极赔偿被害人的各项经济损失,不能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公诉机关指控其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因此,法院综合被告人的有关情况,作出上述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被告人许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应依法在上述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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