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下午,郑州中院召开了全市基层法院院长会议,对2003年度的各项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部署了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任务,并对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郑州中院党组书记贾记鑫,院长刘春年,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文卿,党组成员、副院长张中强、邢森林、刘圈,副院长杨士海,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王根水,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太顺等出席了大会,并为立功受奖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颁奖。
会上,张中强副院长、李太顺主任分别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及郑州中院关于表彰2003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院长刘春年对2003年度工作作了总结。他说,在过去的一年里,全市法院在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人大的监督和政府的支持下,认真实践“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进一步强化审判职能作用,全面落实司法为民的工作要求,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护公民权力,作出了积极贡献。一是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切实抓好刑事、民商事、行政、国家赔偿、立案、审判监督等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以及其他工作并取得了好成绩。二是按照司法为民的要求,全面开展“回顾过去,开拓未来”教育活动和司法大检查、执法检查活动。三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推进法院改革,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对于今年的工作,刘春年院长提出了具体要求。他指出,今年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刘春年院长强调指出在2004年工作中要强化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要按照司法为民的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加强自身改革和建设,为完成审判任务提供可靠保障。
最后,中院党组书记贾记鑫与全体参会人员进行了真挚地交流,并表示要坚决抓好班子团结,充分发扬民主精神,切实践行司法为民主题,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会议由郑州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文卿主持,全市基层法院院长及郑州中院全体干警参加了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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