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我因与安某发生经济纠纷,诉至新郑法院。……张法官不厌其烦地通过各种途径帮助我送达文书,尽可能的减少我的诉讼成本,最后因各种原因未能送达到。
虽然该案件我们撤诉了,没能达到我们预期的目的,但张法官这种法官一丝不苟、尽职尽责的工作态度深深的感动了我,让我看到了一个用自己实际行动去诠释为人民服务的好法官,向你致敬,张保芝法官!”2011年7月5日一名叫吉新新的网友在网评法院中如是评价张保芝法官。这只是张保芝法官办理一起民事纠纷案件的一个缩影。
“感谢法官,我们的工资终于有着落了”。4月22日,从张保芝法官手中接过民事调解书,河南省西华县奉母镇尧庄村何飞燕等7名挖莲藕的农民工感激地说。
张保芝法官作为新郑法院基层法庭一名民事法官,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十几年,调解结案率连年占审理案件总数75%以上,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提高了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得到了院党组和当事人的好评。
在民事调解工作中,张保芝法官首先强调了要耐心专心听诉、拉近与当事人之间距离,解除当事人心理戒备,化解矛盾于无形。说到这一点经验,前几天发生的一件事还令张保芝法官深有感触,她说,“那是上周三下午,我接待一位想要离婚的女当事人,她其实也不想离婚,只是没办法了跑来法庭,想让我说说她丈夫,她怀疑她丈夫有外遇,日子没法过。由于当时我赶着写判决,我就一边看着材料一边听。这位女当事人见状,口气就有些反感地说,你要看书我就不说了。此时,我才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对当事人产生了不好的影响,就赶紧停下看材料,连忙说,对不起,我不看了,你说吧。在此后将近两个小时的时间内,我听着,劝着,后来,她说完了,哭完了,我也劝完了,她也不哭了,听了我针对她这种情况劝说的方法,她笑着走了。这件事的处理上,如果我的表情有一点不耐烦,她情绪不会稳定,后果就大不一样了,很可能造成家庭矛盾,酿成诉讼。有的当事人为争一口气,有的是一点误会,也有的为争面子,各有各的想法,各有各的要求。这是未诉讼到法庭的尚且如此,对诉讼到法庭的更需专心。”
在民事调解工作中, 张保芝法官谈到的第二个方法是听诉听门道,从当事人诉讼中听出双方的真正用意,科学分析,总结焦点,然后对症下药,手到病除。她说,“到法庭诉讼的当事人,大多数都认为自己十分有理,还有一部分当事人搜肠刮肚寻找甚至捏造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和事实,规避、藏匿、甚至销毁对自己不利的事实证据。法官为让当事人走出误区,还原事实真象,在受理案件后,细心倾听当事人诉说案情,了解案件每一个细节,想方设法打开当事人的话匣子,让当事人无意中说出实情。然后科学分析,合理地推敲案件的起因、发生、发展、结果,逐项进行责任划分,力求案情清楚、证据充分,合情合理地调解,让双方当事人无理由辩驳。”说到这里,她讲了今年6月份审理的一个案件,“那是我审理的原告张某诉被告苗某买卖纠纷案。原告以汇款方式预付被告货款30000元,被告收到原告的货款后,以无货为由拖延退款。原告多次找被告协商要求退款,被告干脆避而不见。张某把苗某告上了法庭,苗某说,想要钱,得有证据,汇款钱的汇款单算啥证据,还说张某拉他的鸡苗,款没给齐。我一听,其中有玄机,被告是想借故侵占原告的预付货款。此案我采用背靠背的调解方法,我向被告讲了举证不能和作伪证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被告的侥幸想法破灭,心理防线被突破。苗某在事实面前,不得不承认扣货款的真实意图,向张某当庭结清了货款,并向张某真诚地道歉。”
在民事调解工作中, 张保芝法官谈到的第三个方法是科学利用心理平衡点,缩减当事人争执差距,不偏不倚解民怨,精心打造和谐曲。她说,“法官处理案件,不管是调还是判,都要以一颗公心去对待。当事人来到法院,找到法官,愿意把自己心里话和矛盾纠纷的来龙去脉一五一十说出来。这时,作为法官已经初步了解了案情,把握了当事人的心理,找准双方纠纷的地方和双方希望达到的目的,认识到双方的差距,通过双方都能承受的心理平衡点,巧妙地将法律转化成双方都能接受的人情道义来调解,促使双方主动和解。今年8月,我在受理原告张某诉被告马某离婚纠纷案件过程中,双方亲属均到庭参加,气氛十分紧张。双方均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法共同生活。在分割财产调解过程中,男方母亲认为农村人娶个儿媳不容易,孙子又小,加之以前还借给女方父母几千块钱,如今女方父母又不承认,十分伤心;女方则要求男方给予一定的口粮。男方看着伤心欲绝的母亲,十分生气,女方亲属欲据理力争,法庭气氛十分紧张。我看了双方当事人,对男方母亲说,你儿媳也舍不了这个家,只是夫妻俩关系很僵,但你们婆媳关系相处得很融洽,你伤心,你儿媳心里更难受。一句话说得女方伤心起来,婆媳之间开始相互安慰,场面十分感人。借此机会对双方进行调解,很快使双方达成协议,此案调解结案。前不久,通过对当事人的回访,得知双方常有往来,而且关系很好。”
做了这么多年的民事案件的审理工作,张保芝法官深有感触地说,“除了案件调解中用到的方法外,案件之外的调解条件也很重要,一是当地党委政府的理解和支持是基础。在民事调解工作中,离不开当地党委政府的理解和支持,尤其是一些在当地有影响的纠纷较大的群体性案件,作为法官要积极主动地想方设法取得理解和支持,这一点尤为重要。二是巧妙借助社会民间力量化解纠纷。利用当事人所在村组德高望重的人士化解纠纷,常常能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三是借助当事人的亲友劝说力量化解纠纷。有些当事人比较固执,听不进法官的劝说,此时,其亲友的劝说便起到较好的催化剂作用,从而使矛盾冰消雪融。”
“张保芝法官是我们庭学习的榜样,她的座右铭是:只要有百分之一调解的可能,就会付出百分之百的努力。”庭长代蔚青如是评价。
“张保芝法官多年来一直在基层法庭工作,任劳任怨,踏实能干,她在审判工作中突出‘司法利民、便民、惠民、亲民’,特别是她善于用女法官特别有的耐心、细心、诚心去做调解工作,使双方当事人在激烈的争执中握手言和。”副院长孙书灵这样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