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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车中调解,当事人受感动顺利结案

-要多从人民角度着想

  发布时间:2011-09-01 15:31:10


    29日晚上8点多,很多人都已经吃完饭,或看电视休息,或出去散心。但巩义市人民法院永安法庭的贺金涛同志此时则在西村镇的一个小区里调解案件。

    8月底的晚上的天气还是比较热的,因为没有合适的地方,原告的代理人和被告与贺法官就坐在车上调解。这是一起借款纠纷。下午7点钟被告在法庭法官的努力下终于同意还款,贺金涛同志接到被告同意还款的电话后马上驱车赶往被告处,着手准备事宜,刚开始还是比较顺利的,但是到逾期不还该怎样办的时候,原告代理人就比较计较了。是采取2分息还是用民诉法229条,因为不能计算复利,如果采用月息2分该如何表述,原告代理人拿不定主意,眼看该案有可能出现其他变故,考虑到调解有利于双方心甘情愿履行,贺法官从各方面讲道理,释法律,出主意,最终将逾期还款的惩罚措施则表述为“若逾期还款,被告方自愿从二O一一年九月十六日起以本金一万元按月利率千分之二十的标准向原告庞玉亮支付本息”。这样既不计算复利又清晰地表述了被告不履行义务的惩罚性措施。看到法官满脸的汗珠,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十分满意。

    被告很快地在调解协议书上签了字,法院工作人员也松了一口气。此时已经晚上八点多。金涛同志的一句话令新来的书记员深有感触,他说:“法律文书是以法院名义出具的,是十分严谨的,对于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分配要写清楚,以免有后顾之忧,依法的同时,还要多从人民角度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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