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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徽为证

——记中牟县人民法院副院长王献奇

发布时间:2004-02-18 09:36:58



    王献奇1995年初到中牟县法院任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主管刑事审判等工作,至今在中牟县法院已工作了整整八个春秋。他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刻苦钻研业务,秉公办案,清正廉洁,谱写了一曲人民法官无私奉献的颂歌。

    王献奇到人民法院工作后,刻苦钻研学习法律专业知识,攻克法律难关,用一年半的时间顺利通过法律业务考试。他常对刑庭的干警说:“刑事庭是法院的门面,掌握着生杀予夺大权,要树立公正意识,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考验。”有一次,他在签发一起盗窃案件的刑事判决书时,经反复阅读卷宗,发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量刑明显偏低,于是,立即将案件承办人叫到办公室,让其说明量刑偏低的法定理由,承办人无奈道出了案犯亲属说情缘由,对此,他对承办人提出了严厉的批评,又以此案为教训,在刑事庭开展“为谁执法,为谁掌权,为谁服务”的大讨论。

    一起盗窃案件被告人的父亲经人介绍找到了王献奇,希望在量刑和财产刑上予以关照,临走时放在办公桌一个信封,里面装着厚厚一沓钱。王献奇发现这种情况后,立即将钱退还并语重心长地对他说,我理解你的心情,但你不了解法官,金钱不可能买到你所设想的那种结果,法不容情,法官的职业道德和法官的人格品质也不允许我们这样做,请相信法官会公正处理此案的。在他的一番劝说下,这位当事人家属心悦诚服的走了,事后给法院写了一封感情真挚的感谢信。在他的严格把关下,八年来,中牟县人民法院审结一千多起刑事案件,年结案率均在90%以上,没有一起案件改判、发回重审,更没有一起错案。

    在严肃执法,严格要求的同时,他时刻把同志们的冷暖放在心上,既从严治警,又从优待警。1999年,一名干警的妻子重病住院,他带头捐款,并亲自看望慰问。对广大干警无微不致的关怀,调动了广大干警的工作积极性,极大地推动了全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王献奇同志秉公执法,清正廉洁,品德高尚,为人友善的做人风范受到了上级领导、全院干警和广大当事人的尊敬和好评。八年来,王献奇先后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2003年2月,被省高院授予二等功。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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