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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社区矫正心理疏导室

——二七法院首次将专业心理咨询师引入社区矫正

  发布时间:2011-08-29 11:13:39


    8月23日,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蜜蜂张巡回法庭社区矫正心理疏导室在西工房社区挂牌成立,在二七法院少年庭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两位专业心理咨询师将被引入社区矫正,对辖区内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心理疏导和矫正。据了解,这在全省还是首次。

    2011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对判处管制、缓刑和假释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但如何进行社区矫正,目前还没有相应的司法解释和规定。近期该院下派到蜜蜂张巡回法庭的两名法官,通过对本辖区的调研发现,司法所现有统计还没有实行社区矫正的案例。法院、公安机关及司法局三个部门对该项工作如何开展和有效衔接也没有统一的意见。为了正确适用社区矫正,调动各种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确保我国刑法社区矫正制度的贯彻落实,二七区人民法院结合长期审判实践,以及所设基层巡回法庭的大量走访调研,尝试与二七区司法局联手,在社区建立社区矫正心理疏导室,将二七区法院少年庭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引入社区矫正。

    该社区矫正心理疏导室由二七区人民法院蜜蜂张巡回法庭率先在所辖社区成立,由心理咨询师对判处管制、缓刑和假释的罪犯进行适时适当的心理疏导,使他们能够正确认识犯罪所面临的惩罚,帮助他们打开心结,重新树立生活的信心,既能有效增强服刑人员矫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同时也能降低刑罚执行成本,减轻社会负担,消除不安定因素,使社区矫正更具人性化,更能彰显人文关爱及人权保护。从而实现社区矫正效果的最大化。

    同时,将专业心理咨询师引入社区矫正,也是二七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工作的向后延伸,通过对近几年审理的判处缓刑的少年犯的调研中发现,这些孩子虽然被判处了缓刑,但他们在实际执行中往往有恐惧和焦虑的心理,不能正确面对自己的刑罚,很多人因此一蹶不振、生活颓废。该院将在社区矫正心理疏导室中对未成年人罪犯进行专门的心理疏导,对未成年人由庭前调查、参与庭审,延伸到服刑期间的心理疏导,专业的心理咨询师从专业的角度帮助这些少年犯打开心结,有利于他们认识错误,重塑信心。通过对少年犯心理上进行疏导教育,让他们感受到真心的关怀,不再纠缠所犯的错误,感受到他人的理解和支持,从痛苦和焦虑中抬起头来。通过找出孩子身上的亮点,帮助他们重新燃起生活的信心,找到生活的勇气和希望。

    此外,二七区司法局及各司法所也将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与法院通力配合,负责做好辖区案件的审前社会调查,对法院拟宣告缓刑罪犯是否对所居住社区有重大影响、拟决定假释罪犯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进行调查评估,及时提出社区矫正调查评估报告,为法院依法正确适用社区矫正提供依据;对辖区内社区矫正人员状况建立台账,通过搜集数据、实践经验总结,对社区矫正的发展与完善提供书面报调研报告。最终形成司法局工作与法院工作的有机结合,相互配合,达到平安二七、和谐二七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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