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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子女没办手续,养子女有权利继承遗产吗?

  发布时间:2011-08-26 10:35:02


    王女士来:现在咱们不是有养子女嘛,好像国家有规定92年以后不办收养手续就不承认收养的关系了,有没有这回事?如果在这个时间之后没有办收养手续还有没有继承权?我说的这个养女是我堂哥收养的,在一起生活十几年了,养女马上快18岁了,很小的时候都收养了,但是没有收养手续。我就想问,收养养女的时候没有手续,养女是否有权利继承我堂哥的财产或者说遗产?

    法官解答:

    1992年4月1日《收养法》实施前,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以及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且已建立事实收养关系的,收养人可持有关材料到其住所地公证机关办理事实收养公证。对于《收养法》实施后,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以及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的,收养人应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并领取《收养证》。上述收养关系成立后,收养人应持主管部门出具的《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和本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向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提出落户申请,报县、市公安机关审批后,准予落户。所以,1992年4月1日《收养法》实施前,收养当事人共同生活多年,已建立事实上的收养关系的补办上述手续是可以继承养父母遗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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