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法、检两院公务员招录工作的逐步推进和深入,确实为各地基层法院引进了一大批急需的法律人才,解决了基层法院审判人员短缺、后备力量不足的问题。但上级在组织招录时,仅仅考虑了法院审判工作的需要,所有编制指标全部用于招录初任法官、法官助理或执行员岗位,没有考虑到财会、文秘、计算机应用、档案管理、司法统计等非审判专业,但同样重要岗位的需要,这就造成法院部分专业岗位人员断档,工作现状堪忧,这十分不利于法院工作的整体发展。此问题亟需引起上级领导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
具体表现为:一、专业岗位人员短缺。法院作为一个综合单位,除审判、执行工作岗位外,还有必不可少的服务岗位,有些服务岗位的专业性还十分强,如财务、文秘、计算机应用、档案管理、司法统计等岗位,这些岗位同样需要相当水平的专业素养和较高的实践能力。而现实中因为法院开始公务员招录以来,基本没有招录过审判专业之外的人员,法院本来从事这项工作的人员又十分之少,有的岗位甚至就一个人,造成基层法院以前从事该项工作的人员一但因年龄到龄退休或工作调动,该项工作就面临无法高效连续的问题。
二、现有人员整体素质不高。由于过于偏重审判和其他历史原因,造成已经在法院非审判专业岗位工作的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有些为应当具备专业资格证才能上岗而长期“无证营业”;有些为到岗才开始摸索的“二把刀”;有些为把手相教的旧式师徒,应付程式化的工作还行,不能创造性地解决工作中的根本问题,不能适应新形势和新情况的需要。
三、晋升渠道偏少,难以留人。作为审判机关,法院主业为审判工作,从事审判工作容易干出成绩,晋升渠道也比较多,而从事辅助工作的财会、文秘、计算机应用、档案管理、司法统计等岗位晋升空间小,这就造成从事这些专业岗位工作中的优秀同志思想顾虑多,不安心于本职工作,一旦有换岗的机会,就想调整岗位;而工作能力一般者则是不钻研业务,不知道学习,碌碌无为、得过且过。
针对以上问题,二七区法院认为应当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省委组织部在组织进行法、检两院公务员招录时,应当提前由各基层法院根据缺编情况和实际岗位缺人情况,结合工作实际,上报财会、文秘、计算机应用、档案管理、司法统计专业招录岗位,由省委组织部审定后,在招录中设置该专业,将专业、优秀的人才吸纳到法院队伍中来,提高专业工作水平。
二是对法院从事专业岗位的同志给予充分的关心和照顾,对能够出色完成工作任务的同志,拓宽晋升渠道,并及时解决职级待遇问题,确保这部分专业人才能安心工作。
三是加强对专业岗位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技术职称评定,提高专业岗位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增强他们学习钻研业务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使他们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