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区法院始终坚持“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以“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为工作目标,从化解纠纷的关键入手,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成效明显。
一是坚持司法公开,推动群众走近司法。该院不断完善案件信息查询制度,公布各类案件的立案条件,大力推行庭审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旁听庭审。同时,积极开展“公众开放日”、法官进社区、学校,巡回审判等各项活动,使群众切实走进司法、感受到司法。
二是坚持调解优先,推动矛盾化解。该院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着力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加大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力度。充分利用立案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诉前调解工作的管理,大力推进诉前调节、诉中调节等各项工作,有效推动了社会矛盾化解。
三是强化执法工作,预防新生矛盾。该院严格执法,始终将民事诉讼案件的调解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的平台,在民事案件的处理上积极借助当事人单位、邻居、亲友等各种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尽力将民事问题调解好、处理好,有效地保障了案件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做到了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