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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诉讼案激增 十年时间翻两番

  发布时间:2011-08-16 16:46:15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的不断迈进,交通在一个地区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要致富,先修路”已成为人们的共识。但道路建设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公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近日,巩义市法院上半年案件受理统计结果出炉,数据显示,2011年上半年该院共受理交通事故诉讼案347起,对比2002年的全年160多起,这样巨大的数据差异应当引起人们的深思。

    笔者通过走访有关部门及办案人员了解到,近年来交通事故诉讼案激增,其背后的主要事故原因有以下三点:

    一是驾驶员的自身原因。部分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比较差,超速行驶、违章驾驶、疲劳驾驶等现象屡禁不止,给社会带来巨大的交通安全隐患。另外,目前部分驾驶员培训学校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为了追求最大的经济利益,违背规律将学制缩短,把原来的1年时间缩短到半年时间甚至两三个月,有的甚至缩短到3个月里的双休日时间。这样的速成培训,必然降低培训质量,培养出来的驾驶员操作水平很差,发生交通事故的机率大,成了典型的“马路杀手”。

    二是大量非机动车辆及行人安全意识淡薄,闯红灯、逆行等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数见不鲜。目前,电动自行车成为人们重要的交通工具之一,根据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电动自行车被划入非机动车的行列,交警部门对此无相应的管理措施,而目前市场上的各种电动自行车安全性能良莠不齐,加之驾驶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超速行驶、违章行驶屡见不鲜。该院受理的交通事故诉讼案中,电动自行车作为事故一方当事人的将近半数。另一方面,行人违章现象更是十分普遍,很多行人根本无视交通法规,闯红灯、横穿马路、在车水马龙中见缝插针,全然没有“危险”的意识。正是这种“侥幸”和“大无畏”的心理,才造成了许多本不该发生的悲剧。

    三是道路基础设施薄弱,存在安全隐患。一方面,随着经济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车逐渐进入家庭,私人车辆拥有率不断增长。而另一方面,政府在公路建设方面的投入、改造滞后,导致人、车、路的矛盾日益突出,现有的不少公路的路况、路面差,线型不好,运行的车辆、技术等级较低,潜伏着许多安全的隐患。例如,巩义市芝田镇官庄口的G310国道与永安路交叉口,作为一个大型车辆与行人密集的十字路口,路面状况差、没有红绿灯,是重大交通事故多发区。

    总的来说,道路交通事故与其他人身损害的安全事故相比,具有多发性、危险性大,受害范围广等特点,交通事故对人身伤害与财产损害的程度也远比其他人身损害要大。因此,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减少事故发生,不是一个部门、一个单位的所能解决的,应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重要问题,把交通事故降低到最低限度,让大家有一个安全、放心的通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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