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男,现年五十五岁,原是河南南阳人,后来入赘到登封农村,他专挑自己熟悉的老太强奸劫钱,他尽管具有较强的反侦查能力,但终究还是没有逃脱掉被法律的制裁命运。近日,张某被依法提起了公诉。
冬日的夜晚是漫长的,张某也想趁着这夜色干点事,于是他就选择抢劫。2009年7月19日晚上11点,早有准备的他,拿上自己家里的老虎钳,戴上自己羽绒帽就出发了。他先选择了自己爱人的远房亲戚李老太家。他知道李老太家平时就没有什么人,李老太的儿子们都大了,都已分门另住,李老太的爱人又在集镇上帮别人看门市,平时只有李老太一人在家,况且李老太家在当地经济条件也算可以,她家应该有钱。李老太家离张某家只有40多的距离,对李老太家的情况张某是非常熟悉的。李老太家的院墙旁边有棵树,张某从侧面观察已有一定的时日了,张某就攀上这棵树,上到李老太的东厢房上,然后又下到院子内敲门,李老太还认为是自己的大儿子下夜班回来了,就叫着大儿子的名字去开门,等到门打开之后,张某一下子就用自己胳膊挒着了李老太的脖子。李老太从来没经历过这样的事情,一下子就被吓呆了,现年71岁的李老太,您说她会有反抗能力吗,她就张某连拉带拖的按到了床上,面对人高马大的劫匪,李老太只有顺从了劫匪。强奸过后,劫匪又从口袋内掏出了100元钱在李老太的面前照了照,李老太明白劫匪还得要钱,为了保命,李老太把家里仅有1700元钱全部给了劫匪。在作案的过程中,张某怕李老太听出自己的话音来,始终都没有说一句话。
2010年7月30日晚上10点,张某用同样的工具,同样的方法,选择了和李老太相似的人家,对69岁的王老太家下了手。他要强奸王老太时因他自己原因没有得逞,不过他从王老太这儿抢走了3100元的现金,还将王老太打成了轻微伤,张某作案的过程中始终没有讲一句话,因为他作案的对象还是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