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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八个严禁、五十二个不准” 做好自查自纠

---荥阳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

  发布时间:2011-08-16 16:33:44


    8月16日上午,荥阳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按院党组要求,紧急召开全队会议,传达、贯彻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精神,并迅速组织全队干警对照“八个严禁、五十二个不准”开展自查自纠。会议由主管司法警察院长何玉杰副院长主持。在会上,司法警察大队政委张伟传达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传达文件后,何玉杰副院长对我队的自查自纠工作进行部署,并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认真贯彻“八个严禁”。何玉杰副院长强调,中央纪委颁布的《规定》,是针对当前违纪违法案件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完善党员干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廉洁从政的行为规范,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今天的集中学习已将文件精神传达到了每一位司法干警,因此,要求全队干警必须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到位。二是要求全队干警对照检查,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查自纠,要求每位干警如实根据自身的情况写自查自纠报告,并在8月18日前上报院监察室。

    会上,何玉杰副院长还对“八个严禁”“五十二个不准”中各种情况进行了具体的剖析和说明,强调全队上下必须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形成合力,坚决贯彻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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