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下午,一位中年男子气冲冲的来的法院立案庭,对法官说“给我立案,少一分钱都不行,这口气赌定了!”。负责立案的陈法官听了他说的话,笑着说“你有什么气向我发,纠纷还是要解决的,但不要因这小事把你给气着了,你有什么事给我说说。”男子听后也没什么气了,经过简单说了说。原来他邻居该房因水泥不够但还急着用,就让他开着自己的车帮忙先拉一车,钱让他先垫上说回来就给,可回来邻居的房子盖成了他也没见到钱,一直推脱着说没钱等有钱了就给,两家因为这事还闹得见面不说话。陈法官听后就对他说,你到立案庭诉讼调解中心去,让孙法官给你调解试试,你们双方和好了对你们都好,而且还不收你们诉讼费。男子听后说那你们试试吧,但就是麻烦你们了。诉讼调解中心的孙法官当即就和对方联系,对方听了孙法官的意思后就说“我现在就过去”。双方见面后又开始吵架,孙法官见后就把对方拉到另一个房间对他说“你为什么到现在没把钱给他呢?”,其邻居说“孙法官,不瞒你说,不是不给他早就想给他,可是前几天我家人病了急着用钱我就给他说再等几天,谁知他到外面说我耍无赖不还钱,我一生气就一直没给他钱”。孙法官听后说你们这是有误解,我给你们调解调解。孙法官把情况给男子一说,又拉起双方的手说,你们双方完全是误解,你们还是好邻居,希望你们还是好邻居,远亲不如近邻嘛!双方听后都笑了,两人临走时都不停的感谢孙法官,并说“荥阳法院真是为人民服务的好法院”。
这是荥阳法院立案庭坚持“三个至上”理念,践行和谐司法的一个事例。
荥阳法院立案庭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为指导方针,始终坚持“依法调解,和谐司法”,进行立案前调解,着力推进调解方式和工作机制的创新,使当事人少走冤枉路、少花冤枉钱,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
一是建立“诉调联动”机制。因婚姻、家庭、人身损害赔偿、邻里关系引起的纠纷,起诉前,要求当事人所在辖区司法所主动介入调解,并邀请立案庭从事调解工作的法官一同参加调解。案件转到法院后,由调解法官邀请司法所同志一起参加调解。
二是注重“诉前调解”。对一些争议不大的案件,立案前由立案庭诉调中心召集双方当事人协商,将一部分案件顺利导入诉前调解、和解通道。
三是情法结合,引导调解。从立案开始,法官与当事人积极沟通,掌握当事人的心理动态,告知并协助当事人履行各项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从情感上拉近与当事人的距离,取得当事人的信任,并遵循自愿、合法原则积极引导当事人进行调解。
四是推行“电话调解”。针对当事人在外地的案件,为节省当事人开支,节约诉讼成本,通过电话做好疏导协调工作,化解矛盾,减少对抗。
五是以保全促调解。充分发挥诉讼保全“短、平、快”的优势,在实施诉讼保全措施前、中、后三个阶段,针对不同案件不同情况进行调解,效果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