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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法院诉前调解见成效 诉讼服务暖人心

  发布时间:2011-08-09 10:01:25


    8月3日,《让“不结怨化解”梦想成真》终于见报了!《人民法院报》头版头题对荥阳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便民工作进行了专题报道,这是荥阳法院在工作中践行群众观点的切实体现,也是荥阳法院把司法为民贯穿诉讼始终的真实写照。

    2009年以来,荥阳法院不断完善便民设施,提高服务质量,在立案厅增加了立案咨询窗口,配齐配强立案工作人员,解决了因窗口少、人员少出现的排队、拥挤、效率不高的问题,使立案、咨询等工作更加方便快捷;设立了诉讼文书样式展台,为当事人提供起诉书、授权委托书、答辩状、执行申请书等有关诉讼文书的基本格式,解决了因不会写诉讼文书、文书格式不正确等造成当事人反复奔波、增加当事人诉累的问题;将立案条件、诉讼费收取、举证责任、诉讼风险和办理有关事项所需的材料等有关规定,在立案大厅公示,解决了当事人因对一些法律规定不了解、不知情,导致合法权益不能得到保护,从而对法院的公信力有所怀疑的问题;设立了案件智能查询系统和“导诉台”,方便当事人了解案件进度,快速引导当事人到指定场所参加诉讼,解决了当事人因不了解法院机构设置而到处询问,感到法院“门难进”的问题;在休息区配备了饮水机、充电器、电视机等便民设施,播放有关案件报道,使当事人在休息等待的时候,能够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又能学到一些法律知识。

    为了能坚持把调解优先这一原则落实到工作中去,荥阳法院将调解工作贯穿诉讼过程始终。坚持立案前调解,动员双方当事人走诉前调解的途径,在诉前将矛盾化解,避免出现立案后因当事人的身份在法律意义上成为对立方,导致双方的矛盾进一步激化的现象;坚持开庭前调解,根据案情,因势利导,动用各种调解手段和调解方法,全力进行调解,避免出现因案件开庭审理,当事人双方对簿公堂,导致矛盾升级不易调和的现象;坚持审理中调解,引导当事人结合审理中双方提供的证据、查明的事实,分析调解和判决的利弊,让双方都对案件的胜败有一个清醒的认识,避免出现“案结事不了”的现象;坚持判决后调解,向当事人分析判决的理由,解答当事人的疑问,讲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的后果,动员双方协商解决问题,避免出现当事人因对判决不理解,导致对司法的公信力产生怀疑,不配合执行甚至阻碍执行的现象。

    荥阳法院的文化建设也是该院的一个亮点,荥阳法院确立“博学、善思、慎行”院风和“尚法致公、慎权惟民”院训,培养、教育干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树立“人民司法为人民的理念”;加强法院物质文化建设,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使干警融入其中,内化于心,提升道德素质;加强法院廉政文化建设,引导干警从“不敢为”到“不愿为”,做到清正廉洁,公平公正;加强法院制度文化建设,规范审判管理和机关管理,使各项工作井然有序,有条不紊;加强法院行为文化建设,努力培养符合法官职业要求的行为方式,教育干警遵守司法礼仪,注重司法文明;加强法院科技文化建设,建成计算机局域网,购置业务办公系统软件,加速服务信息化、管理数字化、审判公开化、监督透明化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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