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南省南阳油田抢夺56000余元的“飞车抢夺党”在逃犯胡威在同伙被判入监后仍不思悔改,为了重新过上奢侈的腐化生活,竟召集新的同伙再次干上飞车抢夺的勾当。他们专门在河南省新密市一些金融营业网点门口踩点守候,专盯从银行取款出来的单身女事主,然后尾随其后伺机抢夺作案。短短的一个多月,该团伙就疯狂作案3起,共抢得现金及其他物品共计19700余元。
2011年8月8日,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这起特殊的犯罪案件,被告人胡威、李万俊被法院以抢夺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2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现年29岁的胡威系河南省驻马店市泌阳县杨家集乡农民。2010年8月至11月期间,胡威伙同禹建申经预谋后,驾驶一辆豪爵125型黑色无牌摩托车,先后4次窜至南阳油田附近家属院,以单身挎包女性为侵害目标,趁人不备,飞车抢夺了4名被害人,共抢得现金45720元、价值4500元手机3部及其他物品,以上共计价值56000余元。案发后不久,禹建申即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2011年4月8日,禹建申被河南省泌阳县人民法院以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
禹建申被抓后,胡威也成了惊弓之鸟,东躲西藏后逃到了河南省新密市。因坐吃山空,其所获不义之财很快被其挥霍一空。2011年春节刚过,捉襟见肘的胡威,为了重新过上奢侈的生活,找到了其在新密打工的同乡李万俊,并把 “拽包”生财之道告诉给了李,李万俊虽说在新密打工,但却没有挣到几个钱,听说“拽包”来钱快,当即表示愿意跟胡威合伙。和胡威、禹建申在南阳油田附近家属院以单身挎包女性为目标的“拽包”作案不同,这次二人达成一致意见,专门找从银行办理业务出来的单行挎包女性,趁人少时下手。“因为从银行办理业务出来的单行挎包女性身上钱多,比较‘肥硕’”。 案发后,胡威对办案法官乔建忠说。
2011年2月16日16时许, 根据事先的预谋,被告人胡威、李万俊驾驶李万俊购买的没有牌照的摩托车窜至河南省新密市长宁街北口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看见在此办理业务的陈某从银行出来后,二人尾随其后伺机抢夺作案。当陈某行至新密市西大街中国联通新密分公司门前的便道上时,被告人胡威、李万俊驾车迅速上前,趁陈某不备,将其手中的一个手提包(包内有现金6000元,一部价值342元的中兴ZET手机,一部价值328元的小灵通)抢走后逃离现场。
在新密第一次成功得手后,二人一发不可收拾。随后,两人多次窜至新密市一些金融网点门口,或者蹲点守候,或者一人进入营业厅踩点,目标则是年龄比较大、独自一人到银行取款的单身女性。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2月至3月份, 被告人胡威、李万俊两人先后窜至新密市一些金融网点,采用同骑一辆摩托车交叉结伙作案的方式,以从银行办理业务的单身挎包女性为侵害目标。作案时由一人驾驶车辆突然从身后贴近作案对象,另一人实施行抢,得手后迅速驾车快速逃离的作案方式大肆抢夺作案。短短的一个多月,两人就在新密市飞车抢夺作案3次,抢得3名被害人现金、手机等物品共计19700余元。
2011年4月1日,新密警方经缜密侦查,在河南省登封市卢店镇将被告人胡威、李万俊抓获归案。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胡威、李万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行驶的的机动车,乘人不备,多次公然夺取他人财物,其中胡威抢夺作案7起,价值72000余元,数额特别巨大;李万俊抢夺作案3起,价值19700余元,数额巨大,两人行为均已构成抢夺罪。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飞车抢夺案件缘何频频发生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乔建忠说, 飞车抢夺案件之所以频频发生,主要有以下四个原因。
(一)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能力较差,犯罪分子作案易得逞。
例如发案较多公共车站抢夺金项链、金耳环的案件中,事主多因专心等车,放松警惕,一旦被抢夺,不能迅速反应过来,而另一方面由于社会上很多人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消极心态,很多人对发生在周围的违法犯罪活动视而不见,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案犯的侥幸心理,使案犯轻易得逞,作案成功的喜悦远远大于对法律制裁的畏惧。
(二)发案过程短,证据遗留少,破案率不高。
1、飞车抢夺案件绝大多数都是在瞬间完成的,现场大都不留痕迹,除少数发生事主受伤流血现场外,大多无现场可勘,无指纹留下供破案后认定。2、发案现场地点不明确,很多事主被抢后追了一段路,返回来时忘记了原来的地点。3、无人证,案犯戴头盔骑摩托车,让人看不清其真面目,连身高体形也搞不清楚。事主和在场的证人大多只有其背影的大致印象,因案犯作案前多对摩托车进行伪装,加之车速快,多数事主和在场证人都难记清楚案犯驾何种车型摩托车,更不用说看见车牌号码。当场抓获的机会又不大,这给公安机关带来了极大的破案难度。
(三)销赃渠道多,难以有效控制赃物。
歹徒抢到手袋后,一般很快就将财物取出丢弃手袋,抢夺银行提款人员案件由于抢的都是钱,赃物转移相当容易;而手机及金首饰等其他物品已为群众随身之物,但正式商场里卖的比较贵,使一些贪图便宜的人争相购买,一些手机市场的档主暗中收购赃物改装后出售,甚至有的案犯利用群众贪小便宜的心理,作案后当即沿街卖出赃物。销赃的快捷大大助长了犯罪分子的作案动机。
(四)交通法规滞后和重点部门安全防范不足。
对郊区、外市籍号牌摩托车违规进城行驶,无牌无证行驶,摩托车搭客,私自拆除摩托车消声器,改装发动机加大马力,有意涂脏、弯曲或遮掩车牌;夜间摩托车非法赛车,摩托车违章,事故逃逸等行为处罚标准偏轻,甚至没有处罚的法规依据。在安全防范上,不少银行营业点只顾经济效益忽视客户安全,不重视运用摄录技术手段监控设备。不少银行的摄录装置陈旧或根本不起作用。有的甚至没有装,一旦发案难以发现疑犯,使侦查工作难以进行。
飞车抢夺案件的特点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法官任薪说,飞车抢夺案件的特点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犯罪分子常选择在每天6时至8时、12时至14时、18时至24时作案。因为这些时段是人们上下班、出行购物、就餐、会友等时间,防范意识差,易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二、犯罪分子作案地点常选择在茂盛的绿化带、街心花园;僻静小道小巷;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楼下、楼道内实施作案。
三、犯罪分子主要选择三种侵害对象。第一种人是到金融单位单身提款人。歹徒往往在银行、证券交易所附近窥视,跟踪携带大量的现金提款人,并伺机抢夺。第二种人是夜晚单身回家女性。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经对近年来“两抢(抢夺、抢劫)”案件进行统计,发现约有70%被侵害对象是女性。对此,任薪提醒,女性一人外出时应把钱包放在贴身衣兜内,少戴或不戴贵重首饰。当行走到小巷或岔路时要更加小心,若发现有人尾随或窥视,千万不要紧张、害怕,也不可埋头赶路,可以有意回头盯看对方或大声唱歌,或突然改变原定路线朝有人或者有灯光的地方快走,让不法分子胆怯而放弃犯罪行为。第三种人是财物外露的行人。如胸前挂手机,单肩挂包、佩戴金银首饰等,这些都是街面抢夺歹徒侵害的目标。
防范飞车抢夺有六大误区
乔建忠表示,市民在防范飞车抢夺还存在着一定的误区,消除这些误区,能够帮助人们认清犯罪活动的特性和手段,掌握更加有效、正确的防抢招数。
误区之一:飞车抢夺只发生在偏僻的地方,进出的都是闹市区,就不会被抢的。
乔建忠说,这种想法很常见,却是错误的。根据各地近年来发生的飞车抢夺案件看,很大比例都是出现在繁华地段。因为在人流量较大的地方,歹徒更便于寻找目标,而人们又很容易放松警惕。所以,即使走在闹市区里,也得时刻看好自己的财物。
误区之二:歹徒只会在黑夜里实施抢夺,光天化日下是不敢动手的。
这是低估了歹徒的猖狂程度。乔建忠说,根据统计,很多发生在白天的飞车抢夺案件,发案时间基本是中午11时-13时。所以,即使是白天,也要和夜间一样小心防范。
误区之三:坐在出租车或三轮车上,歹徒就不会瞄上你了,就不会被抢了。
乔建忠说,有些犯罪分子就是利用人们这种心理,专门对麻痹大意的乘客下手。坐在车上,将包袋随意放在一边,当车子减速慢行或等红灯时,歹徒一伸手就能扯走包袋。
误区之四:走路时尽量往车多的地方靠,车多路阻,歹徒就不容易下手了。
实际上,越是接近机动车道或非机动车道,被抢的可能性更大。毕竟,飞车抢夺的歹徒不太可能贸然开上人行道,这样下手和逃脱都更难一些。如果是没有划分车道和人行道的小马路,行人应尽量在道路右侧行走,把背包换在右肩,贴近路旁建筑物,这样歹徒就难以抢夺了。
误区之五:飞车抢夺,抢得快,逃得快,防不胜防,怎么可能提前发现呢?
乔建忠说,企图实施飞车抢夺者的蛛丝马迹其实是能发现的。抢夺前,歹徒往往有一个观察、跟踪的过程。比如,一辆摩托车在你身后不远处慢慢开,不时还绕到你前面看几眼;你进银行时,发现一个人在门口晃来晃去,并时不时看着你取钱,你快要出银行时他又急忙离开等等。这种时候,你宁可冤枉一个好人,也不能忽视一个可疑之人。
误区之六:不管是我自己被抢,还是我看到别人被抢,都不要反抗,否则很可能被歹徒伤害。
乔建忠说,这种想法不完全对。生命是第一重要的,如果自身力气单薄,旁边又没什么人,还是不要和歹徒硬碰硬为好。但是,如果身处繁华地段,就应当勇敢地与歹徒争抢财物,大声呼救,鼓动路人帮忙。繁华地带离公安机关和巡逻人员通常比较近,因此歹徒不敢太嚣张,束手被抢或冷漠旁观,反而纵容了歹徒的气焰。同时要及时报警,以协助警方破案,避免更多人受伤害。
如何才能有效防范此类不法侵害,规避路面飞来横祸,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法官段占魁提出五点建议。
一、银行提款要小心,尽量结伴而行。抢夺银行取款人的飞匪一般是多人合伙作案,一个人进银行偷窥提款数额,另一个或者两个乘坐摩托车在银行外等候。当在银行内的同伙确定提款人提完款准备离开时,便溜出去告知同伙,叫他们跟踪,伺机抢夺。因此,到银行提取款项或携带大量现金、贵重物品时,应尽量结伴而行,注意观察周围环境,最好驾驶汽车或乘坐出租车。
二、公共场合忌露财,挂包不要放车篮。飞车抢夺的目标,多是外露的财物。因此,应该尽量做到不使财物外露,不把手机别在腰间骑自行车,不要胸挂手机到处跑,不要边走边打手机,不将挂包放在自行车篮里。另外手提包内尽量不放大量现金、贵重物品。
三、走路要走人行道,靠近车道最危险。飞车抢夺时常常是在马路宽阔,交通畅通,事主驾驶摩托车,或骑自行车,或走在马路上,或走在人行道边上。所以,行走时应尽量靠近人行道内侧,不要太靠近行车道。遇陌生人打招呼时,要注意身上的物品。有摩托车无缘无故靠近时,要注意,看清车上的人。横过马路如发现两人共骑一辆无牌摩托车在周围游动,就要防备,行走中听到有摩托车从背后冲来,要警觉。
四、单身行走包背好,骑自行车或机动车筐包放牢。若在人行道行走,所背挎包应该尽可能选择交叉挎包,随身提包应该尽可能提在身体靠路旁的一侧,并让拎包、挎包置于身体前,如携带运动包或者帆布袋,宜斜背在肩上。若骑自行车或机动车时在车筐里放包,最好用夹子将包带和车筐夹牢固定,或用一条小绳将包绑牢在车把上,或把包带在车头架上多绕几圈,也可在车篮上加装盖子,再加一把环形锁。
五、路遇飞车抢夺不要慌,冷静反应速报警。万一遇到飞车抢夺,不能惊惶失措,一是大声呼救,引起他人注意。突然遭抢的紧急关头,确保人身免遭抢夺者伤害是最重要的,在此基础上寻找机会大声呼救或与歹徒搏斗,特别是在周围有人的情况下,一定要大声呼救,以引起人们的注意和警觉。二是冷静观察,注意捕捉抢夺者的各种特征。这些特征主要包括:抢夺者的发型、体型、身高,作案使用车辆的颜色、型号、车牌号码等。三是及时报警,万一遇到抢夺,要及时拨打“110”报警,千万不要延误报警。报警时要说明抢夺者的人数、逃跑方向、体貌特征及被抢物品等情况。四是挺身相助,勇于检举。法官希望广大居民在遇到他人被抢夺时,能见义勇为,挺身相助,用手机、电话帮助被害人及时报警,为警方提供线索。同时,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或抓获抢夺者。广大居民如果在日常生活中发现有人使用来历不明的手机和两轮摩托、助动车,或形迹可疑人员应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