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女士问:
我在一个门诊里开了个科室,签的有合同,现在对方把门诊卖了,他让我把东西都搬走。我为这个科室投资很大,这合同没到期他就让我搬?我做的是牙科,去年9月份签了一年的协议,门诊老板事前也没提前跟我说,我昨天才知道这个情况,现在已经卖过了。协议原件我都留着了。
郑州高新区法院法官李颖答:
合同不到期,又不事先通知就把事先约定的事宜毁弃,在法律上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我国法律有规定,比如,《民法通则》第111条讲:“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合同法》第107条也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所以,Xxx:可以要求门诊老板继续履行合同或给予损失赔偿。如果对方不答应,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以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