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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鉴定老妪愁 司法救助法院帮

  发布时间:2011-08-05 16:19:26


    8月5日,从郑州高新区法院获悉,该院技术部门为体现服务审判和执行工作顺利开展,圆满解决一起司法援助案件,受到案件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这一天,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司法技术科办公室来了一位特殊的客人。花白的头发,褴褛的衣衫,弯的将近九十度的腰背着一个大麻袋,嘴里不停说着要向领导反映情况。见此情景,技术科工作人员赶忙将老人家扶进门,倒上热水,让老人家坐下慢慢说。

    通过老人的叙述,我们的工作人员了解到,原来老人家是我院一名当事人的母亲,她的儿子受雇佣在被告厂棚干活,正在干活时由于被告提供的木棍架子断裂,被砸伤住院治疗,花去医药费几万元,经过多次讨要,被告仅支付了1.8万元就不再给付了。本院已受理了此案,现已委托司法技术科对其伤情进行司法鉴定。听了老人的叙述,技术科工作人员将鉴定案件卷宗调出进一步了解案件详情后,询问老人家:“您有什么困难说出来,我们法院会帮您协调的?”老人家颤颤的从衣服内兜里拿出一个纸包打开,里面包着一把零碎钱:“俺带儿子去医院做鉴定了,医院说钱不够不收,也不给俺们出结果。俺家没钱不好过啊,平常都是出去卖点菜换点钱,俺孩儿自出了这事后也不能出去干活了,家里就只能拿出这么多钱,实在没有恁多钱交费了!”听完老人家的话,法官们随即跟鉴定机构通了电话,通过沟通协调,鉴定机构答应减收鉴定费用,但要求法院出具一份救助函。与鉴定机构协调后,法官们认为此案特殊,需要向有关领导反映,所以先安稳老人家耐心等候,等向领导反映之后再做出具体解决办法。

    院领导听完反映后,考虑到老人家的家庭情况,随即做出决定,本案近千元的鉴定费用由法院替老人家垫出来。接到院领导指示后,技术科工作人员立即书写司法救助说明函待院领导签字批准后,交予鉴定机构。由于财务部门当时无人领不出鉴定费,缴鉴定费的手续一时难办。为让老妪早回家休息,法官们就安慰老人说,他们先拿出自己的钱垫付,让老人先回家,并派出车辆和人员一起护送老人。事情到此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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