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法制意识的提高,各种社会矛盾、纠纷形成诉讼集中到法院。特别是近阶段一部分当事人或利益相关人因未满足诉求采取极端行为暴力抗法、冲击法院和辱骂、殴打法官,甚至造成法院工作人员伤亡事件。突显出人民法院安全保卫工作的及时性和重要性,成为摆在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面前的现实问题。但由于依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规定的司法警察职责,司法警察在机关安全保卫工作中的地位、处置权、联动机制的协调等问题缺乏规范依据,致使机关安全保卫工作达不到理想效果、警员严重受伤等情况时有发生。笔者试根据当前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工作实际,结合平时工作经验,浅析如何提高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在安全保卫工作中的警务保障能力。
一、严肃作风 强化技能 提升素质
作为人民法院唯一的武装力量,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过硬的铁血作风是强化技能和提升素质的根本。司法警察要具备警务基础理论和审判、执行相关法律知识,要有熟练的擒拿格斗、驾驶、射击等专业技能,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临危不惧的心理素质,要有敢打敢拼的英勇魄力和强健的身体素质。这就要求司法警察部门建立长效机制:一要制定科学的教育、训练大纲,组织训练,同时要统筹解决用警与训警之间的矛盾,分批组织正规化系统化警务训练工作;二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机关安全保卫制度,加强机关车辆通行管理和保安人员的培训管理;三要制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并有针对性的组织进行演练,预案中要明确处置突发事件的目的、要求,处置原则、方法、警力部署与分工等内容,达到预期的处突效果;四要建立与当地公安的联动机制,加强与公安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加强横向与纵向的合作,形成一个自上而下相互配合的纵向、横向关系,形成一个完整的、科学的、现代的机关安全保卫的指挥系统,结成一个庞大的机关安全保卫的人员网络;五要定期组织司法警察心理辅导与治疗,针对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在信访、突发事件工作中的压力及时疏导并制定应对压力的对策。
二、配置警力 科技强警 保障安保
首先,要解决编制不足警力配置不合理的问题。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对司法警察全院比例12%,其中女警占司法警察比例不低于20%的标准,大多数法院在警力配置上不达标。加之,兼职法警的现象依然普遍存在,警员老化问题突出,聘任制法警在执法资格上的左右摇摆都造成了警力与工作量得严重失衡。因此各级法院要积极协调当地党委、政府落实司法警察编制体制问题,分年度、分年龄阶段将有限的编制用好、用足,解决老同志难转岗和新招录人员的问题,最大限度的从根本上缓解警力不足的问题。
其次,要科技强警。既要有现代化警用装备,还要有完善的单警装备。“人防”与“技防”有机结合,购置x光机、身份证识别系统、便民存包柜等设施,增设、完善监控系统,对消防、安保、楼内、院内等监控设施进行整合,统一使用一个监控室,24小时值班。统一使用一个报警电话(火警、盗警、匪警),做到“技防”与“人防”相结合;当面对围堵、冲击法院或是辱骂、殴打法官的行为人举起的刀叉棍棒、砸过来的砖头等,如果没有抗暴的警械和武器,后果将不堪设想。根据《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人民法院只有司法警察才有资格配备和使用警械和武器。因此,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切实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执勤、执法装备配备的通知》要求,司法警察必须配有网枪、防弹、防刺背心、防割手套,要有警棍、盾牌等警械,特别是对讲机等现代化通讯设施要健全,保持指挥信息畅通,以充分发挥其在处置突发事件中的高科技性能和优势,还要配备催泪喷射器、急救箱、止血带和多功能腰带等单警装备,以备不时之需。这样,当遇到突发事件行为人行凶、被告人脱逃等恶性事件,就可以根据法律规定果断处置,减少司法警察不必要的流血牺牲。
坚定的政治立场、严肃的纪律作风及优化的警力配置等措施的实施,必然会使得司法警察个人素质得到极大提升。安全保卫工作中树立程序执法,规范操作,讲究效率的司法理念,注重文明执法形象,兼顾效率与公正;处置突发事件统一调度中,服从命令,第一时间到位,达到执行力;执法中以人为本,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尽可能考虑便民、利民、安民和稳定社会大局的政治需要,铸造司法警察品牌团队,营造审判工作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