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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窃未果被讹诈 赔了夫人又折兵

  发布时间:2011-07-26 09:38:38


    小朱有一辆前四后八东风货车,靠拉货维持家庭,小孙和小朱是同村人,给小朱开车,2009年6、7月份的一天下午三四点左右,小孙开住小朱的后八轮车去中牟县贸易区“老祝修车铺”修车时,无意中在车驾驶室上边卧铺左边角里被子的下边,发现有一条筷子粗细的黄金项链放在那里,小孙两眼直发光,想起这是车主小朱的项链,见四周没人,小孙迅速把金项链放到自己口袋里,夏天衣服比较薄怕被人发现,小孙赶紧回俺家,把偷来的这条金项链藏到家中堂屋的一个油桶里,当时桶里还有半桶油,放妥当后又赶快去老祝修车铺继续修车,小孙刚到修车铺一会儿,小朱和他的妻子、儿子就去了,小朱想到自己才在中牟县老凤祥金饰店购买的纯黄金,重量47克,价值17000余元的金项链,由于前段时间有个扣有点松动被自己藏到车里了,于是立即寻找自己的金项链,却发现早已不见了。

小朱皱着眉头看了看站在一边的小孙问到:“你见我的金项链了没有?”小孙说:“没见,你的项链放哪儿了。”小朱说,项链就放在上边卧铺的左边,用被子压着。小孙说“再找找。”这左找右找也没找到,小朱立即报了警。警察来后问小孙见没见小朱的金项链,小孙说没有,警察就走了。

    小朱越想越不对劲,这个车只有小孙打开过,别人没碰过,越想就越怀疑是小孙偷走的,于是小朱就叫来两个人开着一辆车拉着小孙到了偏僻的小树林,小朱给叫来的2人使了个眼色,其中一个人说自己是黑社会的,小朱又问小孙:“你小子给我开车那么久,应该知道我什么人,你到底拿没拿我的金项链”,连番的恐吓下,小孙害怕了,就承认了,领着小朱去家里,从油桶里把金项链捞出来,还给了小朱。

    小朱拿住金项链并不知足,恶狠狠的又对小孙说:“明天中午十二点之前,你再给我一万两千元块钱,你偷我金项链的事就算结束了,哼,不然就把你送警察局让你坐牢,你坐牢就算了想想你那一家老小怎么活。”由于害怕坐牢,第二天小孙就让自己的媳妇把钱给小朱送了过去,以为事情到此结束了。

    然而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很快公安机关听到消息小朱的项链是给自己开车的小孙偷的,于是对小孙进行问话,让没想到的是,小孙早已把项链归还小朱还被诈骗了1万2千元。于是公安机关立即立案侦查对被告人小朱明进行抓获归案。

中牟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后认为认为,被告人小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公诉机关指控其所犯罪名成立。案发后,被告人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且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依法对被告人适用缓刑。遂判被告人小朱犯敲诈勒索罪,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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