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争抢客运生意,客车司机居然驾车“围追堵截”三轮车发泄私愤,结果造成三轮车侧翻、两人受伤。7月22日,河南省登封市法院以被告人王军正犯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家住登封市徐庄乡的王军正,是一名客车司机,平常主要从本乡到一家国有煤矿线路拉客赚钱。2010年7月1日上午8时,王军正与往常一样,将客车停放在线路站点侯客。恰在此时,本乡村民徐某驾驶着一辆三轮摩托车,径直停到王军正的客车前方,将5名欲上客车的乘客“抢”走后,快速驶离现场。王军正见状大为恼火,当即驾车进行追赶,并在三轮车左侧向西打方向猛拐拦截,致使三轮车侧翻在公路上,造成三轮车车主徐某和乘车人李某受伤。后经鉴定,徐某的右脚损伤程度为重伤。事后,自知罪责难逃的王军正,主动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5万元,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军正在交通公路上驾车拦截他人,虽自信凭借自己的驾驶技能,能够避免危害结果发生,但仍旧酿成他人伤害,其行为已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但鉴于其犯罪后自愿认罪,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确有悔罪表现,对其可依法适用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