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下午,郑州中院召开全市少年审判工作座谈会。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玉华,省法院少年法庭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刑一庭副庭长韩轩及省法院刑一庭综合组组长常晖,十三个基层法院主管少审工作的副院长,少审庭庭长以及中院少审庭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座谈会由少审庭庭长刘文琳主持。
刘文琳庭长首先对全市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有关情况进行通报。在通报中,刘庭长从案件受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案件编号等方面介绍了全市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的总体情况,对各基层法院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了总结,深刻剖析了目前全市少审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后,与会同志对少审庭的受案范围、机构设置、案件编号等问题展开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韩轩副主任对郑州两级法院少审工作开展情况给予充分肯定,对召开座谈会的意义给予积极评价,同时强调:进一步提高对少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更新工作理念,坚持教育、感化、挽救原则,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到能动司法;进一步加强工作创新,少审工作需要不断开拓创新,使我们的工作有新亮点,新动力;进一步提高少年审判法官综合素质。
最后,刘玉华副院长提出下一步全市法院少审工作要做到:“一个到位,四个加强”。
“一个到位”,就是认识要到位。首先,要从思想上认识到少年审判工作既是一项意义重大的朝阳事业,也是一项特殊的希望工程,做好这项工作,就是为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提供有效的司法保障。其次,要认识到少年审判工作的特殊性。即:审判对象、审判内容、审判方式和工作目标的特殊性。
“四个加强”就是:第一,审判要加强。一是更新工作理念。要确立简便快速,教育优于惩罚的理念,遵循“协调统一、综合治理、注重效果”的原则。二是确保案件质量。增强证据意识,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做到实体和程序公正,把案件办成铁案、精品案,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三是注重延伸工作。要在延伸拓展工作上下大功夫,在防范未成年人犯罪和挽救未成年人罪犯上取得重大突破。
第二,创新要加强。加大创新的工作力度,以思路创新来促使工作方式的创新,以工作方式的创新来促进审判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第三,宣传要加强。一是要抓好司法宣传工作,要采取不同形式,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进社区活动,并调动社会各界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积极性。二是抓好宣传调研工作。中院少审庭要及时总结经验和做法,宣传推广,注意发掘少审工作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扩大社会影响力,争取社会各界对少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第四,落实要加强。认真贯彻卢展工书记提出的“三具两基一抓手”中的讲话精神,领导要带头抓具体,具体抓,坚持把落实作为工作的重心,提高落实力度。认真贯彻王新生院长谈六个作风转变的讲话精神,做到入脑入心,提高执行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