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区法院高度重视案件超审限治理工作,在实践中采取四项措施切实加大案件办理力度,确保案件及时予以结案。截至目前,该院共排查出长期未结诉讼案件46件,除1件因法定原因暂不能办结外,其余所有案件均已办结完毕,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认真进行甄别移送。业务部门上报案件后,审管办第一时间进行认真甄别,并根据甄别情况形成案件台账。同时,及时将书面台账和办理要求下发至各部门及各业务主管院长。
二是加强案件催办。该院专门成立领导小组,由主管副院长包案,部门庭长为责任人,进一步督促结案进度,要求具体承办人撰写案件情况报告,书面说明案件进展情况及下一步打算。同时,要求承办人每日汇报未审结案件的进度,并多次召开党组会、审委会逐案听取汇报,提供结案思路、制定结案措施,确保案件及时办结。
三是建立案件通报制度。根据案件的办理进度及影响程度,采取周例会通报和单独通报两种形式在全院进行通报。并通过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超审限典型案例,极大激发了案件承办人的责任意识。
四是注重通报结果运用。对于案件及时办结的部门及承办人,在绩效考核时予以相应加分;对于结案进度慢的部门及承办人,在绩效考核时予以相应扣分,真正将通报结果作为该部门及法官绩效考核和干警执法业绩的重要依据,以进一步提高干警办案的主动性和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