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骗取钱财,一中年妇女居然“脚踩两只船”同时与两名男子谈起了恋爱,结果翻进法网。河南省登封市法院近日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王月丽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万元。
今年39岁的王月丽,是河南省虞城县的一名农家妇女。2010年12月,她与丈夫因家庭琐事吵架后,独身一人来到登封意欲打工赚钱。但由于年龄偏大,加之又无一技之长,多次求人还是没有找到工作。万般无奈之下,遂产生了征婚骗钱的念头。今年3月,王月丽隐瞒已婚身份,通过在信息报上刊登征婚广告的方法,采取同时与刘某、耿某谈恋爱的手段,以索要“彩礼”为名,先后骗取刘某现金6000元,骗取耿某现金12000元。时隔不久,当刘某觉察到王月丽“脚踩两只船”的行为后,当即向警方报案,王月丽随即落入法网。
法经审理院认为,被告人王月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但鉴于其自愿认罪,且已退赔二被害人经济损失16000元,主动接受财产刑处罚,确有悔罪表现,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故法院依法作出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