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老师一辈子为人师表,退休以前还在某所重点中学当过副校长,他说他从来没有打过官司,但最近因为一件公益之事,几经斟酌之后,他还是走进了法庭。
李老师与某保险公司签订了一份保险合同,按照合同的约定,李老师的义务是每年定期向保险公司交保费。合同签订的前几年,李老师依约缴纳了保费。他每次到保险公司交保费时,总是先把现金准备好,然后再把现金交到保险公司,这样很麻烦。李老师有银行卡,他的钱都存在银行卡上。他想如果保费能通过银行卡转账,那就省心了。他到保险公司询问,是否可以用银行卡转账缴纳保费,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一口拒绝了,究问原因,工作人员说是内部规定。人们都说客户是上帝,李老师在这儿根本没有找到一点上帝的感觉;在看看他们公司的服务宗旨,提的是竭诚为客户服务;再询问其他保险公司,其他的保险公司都可以用银行卡交保费。自己又不是不交保费,而只是让公司做一些应该做的事情,从而给客户提供更多的便利,你公司不愿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服务,我就起诉到法院,让法院判决你提高服务质量。如果自己的请求被法院支持,将对所有需要用银行卡转移支付缴纳保费的客户来说,无疑将是一件好事。李老师认为自己诉讼很有社会意义,于是就走进了法院,以保险公司违反自己的服务宗旨为由,请求法院判令保险公司允许客户使用银行卡支付保费。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之中。